總有人調侃:這個社會有多少是真實呢?
之前拼多多上市的新聞, 引起眾人的吐槽, 什么7.5元貝因美奶粉、超熊洗衣粉、盜版書、藍月殼洗衣液、山寨家電等山寨和涉嫌侵權商品, 盡可以在這平臺購買。
這東西山寨還好說, 若有什么不舒服, 吃個藥也是假, 那也太悲劇了吧?
青島一醫院涉嫌賣假藥僅被罰692.5元, 有人質疑這“罰得也太少了吧?”
近日, 青島市食藥監局在今年6月份就發布一份行政處罰信息, 這個罰單是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醫院涉嫌購買使用假藥橘紅, 并已銷售完畢為處罰, 作出了692.5元的罰款。
有不少網友質疑這處罰力度過輕,
救死扶傷的地方, 更應該杜絕假藥!
我們也能理解網友的憤怒, 畢竟這假藥意味著草菅人命。
面對藥品摻假、造假或含量不足, 我們的確是不能容忍, 必須依據法規來嚴懲。
因此這次處罰, 也是按照《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 當地管理部門沒收了167.50, 并處以525元罰款, 是藥價總額的3倍, 這并無不妥。
人民關天, 對比一般假冒偽劣商品, 假藥危害更大, 不可寬宥。 負責人別再妄想用“吃不死人”開脫, 對假藥應召回, 對制售者絕不可姑息!
那么, 我國對于假藥的處罰力度究竟是如何呢?假藥相關法律又有哪些呢?也許, 咱們用一張圖來告知答案:
一次守不住, 次次都讓步?
也許在不少食品藥品安全事件中, 總能剛聽到一些類似話語:“我們自己吃的不使這種, 另外再種一溝。 ”
但若人人都是這樣想, 這賣假酒的可能吃上假肉, 賣假貨的可能遇上假藥, 這人人都能占便宜的背后, 卻是違背道德良知, 在利益刺激下一次次退守, 最終這個社會或許成為“互害型社會”。
因此, 這次醫院賣假藥僅罰692.5元, 處罰并不不妥。
既然食藥局將罰單發在官網上, 就不怕網友的質疑和挑刺。
當然, 我們也需為各位前來的質疑的挑刺者鼓鼓掌!
畢竟若透明的公示得不到質疑和監督,
那這個公示還有什么意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