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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开飞机救人收费么?遇到巨婴驴友怎么办?答案都在这里

夏天是自然災害頻發的季節, 各中外軍隊、救援力量的搜救報道屢見報端。 尤其是財大氣粗的美軍, 不僅全球搜救, 還全套航空搜救, 如開著CH-47“支奴干”運草料喂牛, 開著MH-60S在關島洋面救援中國遇險船員, 派出PJ其泰國洞穴救小朋友。

一般這時候就會有人問“美國/美軍搜救免費么?”然后答案兩邊倒:這個是免費的!or 很貴的!賬單一會兒救到。

這兩種其實都不算錯, 因為在美國遇險需要救援的情況很多, 實施救援隊的力量也多種多樣, 自然有的免費, 有的收費。 包括美國國內也有“巨嬰驢友擅闖景區遇險, 納稅人巨額救援費用如何報銷?”的爭論。

不妨以我掌握的情況來理一下, 不足之處還請指正:

一、美軍搜救全免費, 納稅人買單

無論是美國現役正規軍active, 還是各軍種后備部隊reserve, 還是國民警衛隊national guard, 它們實施的救援都是免費的。

原因很簡單, 為遇險和需要幫助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幫助, 是聯邦政府、州政府的基本職責和義務, 收稅養兵就是干這個的, 去世界政府和軍方都一樣, 只是能力不同而已。

而且費用在軍費里都預留了:軍方的搜救自然產生成本, 如人力成本、裝備折損、耗材等。 但這些都屬于軍費預算里的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一般占到總軍費的1/4。

比如2018財年, 美國空軍/空軍后備/空中國民警衛隊總O&P預算是499億美元, 其中經常擔任國內救災任務的空中國民警衛隊花掉其中的64億美元,

空軍后備部隊花掉32億美元。

里面把救災活動統稱為War-Related and Disaster Supplemental Appropriations(戰爭相關和救災支援活動占用), 里面再細分很多細項目, 比如Emergency Hurricane(颶風救災)等等。

其他的人員工資、任務加班津貼、油料/后勤物資消耗、飛機飛行小時數折舊等等, 都算在里面。

所以

1、沒有法律授權, 軍隊不得有償服務, 不得向百姓收費, 都一樣;

2、救災時聯邦政府和州政府職能之一, 尤其是州警, 必須免費提供;

3、納稅人已經付費了, 統一在頭一年的撥付的國防預算里, 無論作戰/訓練/救災都在一起, 不得再要!

二、美國海岸警衛隊, 免費

其實美國沿海地區, 甚至全球國際水域, 搜救的主力是美國海岸警衛隊USCG, 這是他最古老的任務之一, 次數相當頻繁, 比如USCG統計2013年每天平均搜救109次,

挽救10條生命, 幫助192名遇險人員, 范圍從亞太到大西洋, 從北極到南太平洋, 保護280萬美元財產免受損失——每天!

那么成本, USCG也算過, 刨去人員費用, 43英尺救生艇每小時運作成本1147美元/小時;C-130救援飛機每小時運作成本7600美元/小時。 每年在搜救上花費6.9億美元。

但是, USCG搜救不收費, 因為它跟軍隊一樣, 也是聯邦政府“預充年費”提供服務的, 不夠找聯邦政府去要, 反正都從納稅人身上出。

但是, 也有條件:

1、 非危機情況不出警, 不浪費警力:比如天氣晴好的日子, 某人的游艇耗光油料, 拋錨在海上, 那請自行聯系商業拖船公司吧!

2、 雖然不收費, 但會把一些白癡作為安全警示教育的案例;

3、 如有違法違規行為, 事后會有依法行政處罰,

畢竟USCG是個聯邦執法部門, 有這個權利, 但這個不屬于“有償救援”性質。

4、 還有就是遇到惡作劇, 比如故意編造遇險求救信息等, 這些將面臨“報假警, 浪費公公共資源”的訴訟和賠償。

三、海外搜救, 大家都要相互免費

另外, 聯邦力量的免費搜救服務, 不僅是美國國內, 也包括海外。

主要的法律依據就是1999年, 美國海岸警衛隊牽頭發布的《美國國家搜索與救援計劃》NSAR也重申了這一點, 覆蓋范圍包括美國管轄的陸海空域, 和國際法規定的國際陸海空域。 這也就為美國海岸警衛隊在全球大洋、和公海的救助行動, 以及美軍在全球的各種救災行動的費用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 畢竟國際海空域提供相互免費幫助, 是自古以來的傳統,

也是現代國際海事組織等的明確要求。

2000年變為《協調民事搜救服務以滿足國內需要和國際承諾的國家議定書》(for coordinating civil search and rescue (SAR) services to meet domestic needs and international commitments), 簽署的聯邦機構包括海岸警衛隊、國防部、運輸部、商務部、聯邦通信委員會、國家航空航天協會。 其中專門承諾:“在所有類型的搜救任務中有效利用所有可用的資源(the effective use of all available facilities in all types of SAR missions), 并確保被救助人員不應對其救援相關的費用負責(affirms that the rescued person(s) shall not be responsible for payment associated with their rescue)”。

解讀起來就是兩方面意思:

1、 海外搜救是國際義務, 而美國畢竟世界警察, 權利越大, 責任越大, 應該的嘛。

2、 如果美國公民在海外遇險, 其他國家政府力量也要予以救援哦!還不能收費哦!這是國際義務哦!


看看美國人搜救責任區有多大

四、國家公園, 免費救援, 門票買單

美國內陸地區, 還有一種很游客、驢友常見的, 就是國家公園遇險。這些歸國家公園管理局NPS實施救援。

據統計,NPS每年實施救援3600起,耗資500萬直接成本,和幾十萬的人工時。但NPS算了一筆賬,平攤到每年的國家公園全部游客人均7美元的票價,救援費用只占到其中微不足道的1.5美分,所以,也沒必要另外收費。

除非被救人員明顯違規,比如擅闖禁區,那就必須承擔相應費用。

以上是聯邦管轄的區域和力量提供的救援,基本上免費。

但到了地方一層,就復雜一點了,因為各個州、各個地區性質都不一樣。

五、各州郡情況各異,7個州允許收費

離開聯邦力量,在地區遇到個別險情,一般是地方治安官負責SAR任務,而美國大部分州和郡縣的救援隊都是志愿者為主,除非一些飛機、車輛和其他耗材引起的費用,比如普通直升機是1600美元/小時。但大部分州郡縣都是不收取搜救費用,原因后面說。尤其在法律上沒有收費依據,要知道美國想從老百姓兜里掏錢,都離不開法律授權。

但有幾個州,已經立法允許視情收費,算是開了口子,但實踐情況各異:

1、新罕布什爾州,“花崗巖州”,山地徒步和滑雪活動興盛,自然搜救不少,州議會2007年通過一個有效期10年的收費救援法案,但明確規定必須是被救者存在明顯的魯莽reckless或疏忽negligent。

比如,2012年,該州一個名叫Ed Bacon的59歲老人,在White Mountains徒步,單人、刮風下雨、試圖攀巖、自己還是人工股骨頭,然后人工股骨頭脫臼。該州森林漁業局組織50人的救援隊,在惡略天氣和夜間成功實施救援,事后老頭兒受到9300美元的賬單。因為當局認定“單人、刮風下雨、試圖攀巖、人工股骨頭”有明顯的魯莽和疏忽成分。但也不要怕,老兄馬上提起上訴,現在已經到了州高院,目前還在折騰,估計要打折。

但即便有法律支持,真正收費的仍是少數。據統計,2008年新罕布什爾州這個法律實施以來,在數千個搜救任務中,只有60多個進行收費,累計才7萬美元,平均每次1166美元。

而且,因為頗受爭議,該州后來推出了25美元/年的的徒步安全年卡。購卡者享受免費搜救,即使是“魯莽疏忽”行事。州當局堅稱,收費沒有造成被救者的遲疑。

2、猶他州,他們收費也是有道理的,比如他們有個韋恩縣,擁有摩崖、大拱門等公園,游客眾多,結果就是每年要搜救100起 ! 里面大部分自然都是外地人(外州人),結果每年搜救要花費20萬美元! 而韋恩縣本地納稅人只有9500人,要負擔這筆費用似乎不公平,但畢竟這些游客也帶來了更多的旅游收益,沒辦法,折衷一下,以2016年為例,在111個搜救事件中的37個進行收費,總共15000美元,每個405美元而已。

后來也是頂不住爭議和壓力,也推出了“免費救援年卡”。

3、類似的立法的還有緬因州、佛蒙特州、夏威夷州、俄勒岡州、科羅拉多州等。但普遍來看,雖然這7個州都立法授權,本地救援隊可以適當收費,但實踐中收費的少,也沒有因為費用起訴被救援者。

比如,緬因州,1997年收費救援法律出臺以來,21年過去了,數千起救援,只有5人收過費。

更多的還是賣年卡,最便宜的是科羅拉多州,鼓勵戶外愛好者購買CORSAR“科羅拉多搜救年卡”,每年才3美元年費!而且也不強制,即搜救時也不收費,不管你有沒有買卡。

還有就是針對一些特殊運動對象小額收費,比如科羅拉多河弗蒙特州針對滑野雪的人收費,愛達荷州針對開放式公園的徒步旅行者收費,加州的警長可向居民收取不超過100美元的任務費用。

如此不認真收費的原因,后面說。

多說一句,其實“美國消防隊救火是否收費”的答案,也跟這個類似,因為美國各級消防隊也是公立、私立都有,全職,志愿者都有,太復雜。

六、很多民間組織提供免費搜救服務,甚至報銷

除了前面的免費聯邦搜救,不認真收費的州郡縣搜救力量,美國還有大量的民間搜救志愿組織。

如全國搜救協會NASAR有1萬名志愿者,成立于1973年,通過志愿者的免費搜救行動,來避免搜救行動收費;

還有著名的阿爾卑斯俱樂部AAC,也為會員及家人提供免費的野外搜救服務,而且如果會員被某個州收了救援費用,阿爾卑斯俱樂部還負責補償,最高5000美元。

當然還有更多的商業公司,提供各種商業付費救援服務。

但更多的是,顧慮老百姓買保險,一些保險也會包含商業救援內容。

七、收費與否,各州郡還在糾結的事情

回過頭來,雖然各州郡縣都可以自己立法收費,也有一些州開展嘗試,但執行的也不認真,主要是糾結一下幾點,也可供我們參考:

1、免費公共服務vs巨嬰浪費資源,

理論上各級政府都有免費提供救援的道義和法律義務,但擋不住現在搜救資源越來越昂貴,也不乏熊孩子巨嬰,對他們全免費,就是對本分納稅人的不負責任,浪費公共資源。所以不能全免費搜救。

2、魯莽or疏忽,不好認定

雖然有的州做出了“因為個人魯莽or疏忽”而遇險,可以收費的規定,但實際操作中,大家發現,這個條件難以認定。而進一步開始打官司的話,往往浪費更多行政資源,尤其在美帝。

3、收費可能會影響遇險者及時求救

科羅拉多州警研究發現,自從提出搜救需要收費以后,至少出現了15起遇險者放棄或者推遲求救的情況,因為擔心后續的救援費用。

比如:

猶太州一艘遇險船只的船員對著救援人員高喊“別碰我!”;

亞利桑那州一名迷路的驢友,在聽到搜救隊的動靜時,竟主動避開搜索隊;

科羅拉多一名女驢友遇險后,通過手機聯系救援隊,要求后者講講如何自救就行,千萬不要拍救援隊來!

還有一名男性驢友失蹤后,妻子選擇自行去救援,而不是報警求助,結果自己也迷路……

這些情況,往往造成更為復雜棘手的后果,甚至悲劇。而且也讓各州郡志愿者組成的救援隊背上道德的罵名,背離州郡救援組織的初衷。

4、搜救年卡涉嫌歧視!

而幾個州推出的每年3美元或者25美元的“搜救包年卡”似乎不錯,但也有批評的聲音,認為涉嫌歧視。

因為有可能發展下去,就變成一種“變味”的VIP卡,是不是有年卡的就有的救,沒有你年卡的就不救援?

有卡無卡,救援反應時間、積極性、投入的資源和手段上是否會有區別?

救援明明是公益性非盈利服務,年卡是否會帶來商業化、差異化、不公平的歧視性服務?會最重演變成“銅臭味”的收費服務?看錢救人么?

要知道任何形式的“歧視”在美帝都是重罪,“見死不救”的罵名連商業公司都不敢沾,更何況還是州郡縣政府下屬的“公益、志愿者”標簽的半官方半公益救援組織……

上述原因,就是大部分州郡縣不敢收費,即使有了法律授權,也不敢大規模收費,連辦了“救援年卡”也不敢嚴格看卡救人的原因所在吧。

以上就是美國/美軍在大規模災害和小型搜救場合的收費情況的初步梳理,可供赴美旅行的旅行者參考,也可供國內搜救搜救法規制定者參考吧,如有不足或者疏漏之處,還請指正,畢竟51各州情況太多了,想不全啊……

該內容為騰訊獨家合作內容,未經許可禁止轉載,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就是國家公園遇險。這些歸國家公園管理局NPS實施救援。

據統計,NPS每年實施救援3600起,耗資500萬直接成本,和幾十萬的人工時。但NPS算了一筆賬,平攤到每年的國家公園全部游客人均7美元的票價,救援費用只占到其中微不足道的1.5美分,所以,也沒必要另外收費。

除非被救人員明顯違規,比如擅闖禁區,那就必須承擔相應費用。

以上是聯邦管轄的區域和力量提供的救援,基本上免費。

但到了地方一層,就復雜一點了,因為各個州、各個地區性質都不一樣。

五、各州郡情況各異,7個州允許收費

離開聯邦力量,在地區遇到個別險情,一般是地方治安官負責SAR任務,而美國大部分州和郡縣的救援隊都是志愿者為主,除非一些飛機、車輛和其他耗材引起的費用,比如普通直升機是1600美元/小時。但大部分州郡縣都是不收取搜救費用,原因后面說。尤其在法律上沒有收費依據,要知道美國想從老百姓兜里掏錢,都離不開法律授權。

但有幾個州,已經立法允許視情收費,算是開了口子,但實踐情況各異:

1、新罕布什爾州,“花崗巖州”,山地徒步和滑雪活動興盛,自然搜救不少,州議會2007年通過一個有效期10年的收費救援法案,但明確規定必須是被救者存在明顯的魯莽reckless或疏忽negligent。

比如,2012年,該州一個名叫Ed Bacon的59歲老人,在White Mountains徒步,單人、刮風下雨、試圖攀巖、自己還是人工股骨頭,然后人工股骨頭脫臼。該州森林漁業局組織50人的救援隊,在惡略天氣和夜間成功實施救援,事后老頭兒受到9300美元的賬單。因為當局認定“單人、刮風下雨、試圖攀巖、人工股骨頭”有明顯的魯莽和疏忽成分。但也不要怕,老兄馬上提起上訴,現在已經到了州高院,目前還在折騰,估計要打折。

但即便有法律支持,真正收費的仍是少數。據統計,2008年新罕布什爾州這個法律實施以來,在數千個搜救任務中,只有60多個進行收費,累計才7萬美元,平均每次1166美元。

而且,因為頗受爭議,該州后來推出了25美元/年的的徒步安全年卡。購卡者享受免費搜救,即使是“魯莽疏忽”行事。州當局堅稱,收費沒有造成被救者的遲疑。

2、猶他州,他們收費也是有道理的,比如他們有個韋恩縣,擁有摩崖、大拱門等公園,游客眾多,結果就是每年要搜救100起 ! 里面大部分自然都是外地人(外州人),結果每年搜救要花費20萬美元! 而韋恩縣本地納稅人只有9500人,要負擔這筆費用似乎不公平,但畢竟這些游客也帶來了更多的旅游收益,沒辦法,折衷一下,以2016年為例,在111個搜救事件中的37個進行收費,總共15000美元,每個405美元而已。

后來也是頂不住爭議和壓力,也推出了“免費救援年卡”。

3、類似的立法的還有緬因州、佛蒙特州、夏威夷州、俄勒岡州、科羅拉多州等。但普遍來看,雖然這7個州都立法授權,本地救援隊可以適當收費,但實踐中收費的少,也沒有因為費用起訴被救援者。

比如,緬因州,1997年收費救援法律出臺以來,21年過去了,數千起救援,只有5人收過費。

更多的還是賣年卡,最便宜的是科羅拉多州,鼓勵戶外愛好者購買CORSAR“科羅拉多搜救年卡”,每年才3美元年費!而且也不強制,即搜救時也不收費,不管你有沒有買卡。

還有就是針對一些特殊運動對象小額收費,比如科羅拉多河弗蒙特州針對滑野雪的人收費,愛達荷州針對開放式公園的徒步旅行者收費,加州的警長可向居民收取不超過100美元的任務費用。

如此不認真收費的原因,后面說。

多說一句,其實“美國消防隊救火是否收費”的答案,也跟這個類似,因為美國各級消防隊也是公立、私立都有,全職,志愿者都有,太復雜。

六、很多民間組織提供免費搜救服務,甚至報銷

除了前面的免費聯邦搜救,不認真收費的州郡縣搜救力量,美國還有大量的民間搜救志愿組織。

如全國搜救協會NASAR有1萬名志愿者,成立于1973年,通過志愿者的免費搜救行動,來避免搜救行動收費;

還有著名的阿爾卑斯俱樂部AAC,也為會員及家人提供免費的野外搜救服務,而且如果會員被某個州收了救援費用,阿爾卑斯俱樂部還負責補償,最高5000美元。

當然還有更多的商業公司,提供各種商業付費救援服務。

但更多的是,顧慮老百姓買保險,一些保險也會包含商業救援內容。

七、收費與否,各州郡還在糾結的事情

回過頭來,雖然各州郡縣都可以自己立法收費,也有一些州開展嘗試,但執行的也不認真,主要是糾結一下幾點,也可供我們參考:

1、免費公共服務vs巨嬰浪費資源,

理論上各級政府都有免費提供救援的道義和法律義務,但擋不住現在搜救資源越來越昂貴,也不乏熊孩子巨嬰,對他們全免費,就是對本分納稅人的不負責任,浪費公共資源。所以不能全免費搜救。

2、魯莽or疏忽,不好認定

雖然有的州做出了“因為個人魯莽or疏忽”而遇險,可以收費的規定,但實際操作中,大家發現,這個條件難以認定。而進一步開始打官司的話,往往浪費更多行政資源,尤其在美帝。

3、收費可能會影響遇險者及時求救

科羅拉多州警研究發現,自從提出搜救需要收費以后,至少出現了15起遇險者放棄或者推遲求救的情況,因為擔心后續的救援費用。

比如:

猶太州一艘遇險船只的船員對著救援人員高喊“別碰我!”;

亞利桑那州一名迷路的驢友,在聽到搜救隊的動靜時,竟主動避開搜索隊;

科羅拉多一名女驢友遇險后,通過手機聯系救援隊,要求后者講講如何自救就行,千萬不要拍救援隊來!

還有一名男性驢友失蹤后,妻子選擇自行去救援,而不是報警求助,結果自己也迷路……

這些情況,往往造成更為復雜棘手的后果,甚至悲劇。而且也讓各州郡志愿者組成的救援隊背上道德的罵名,背離州郡救援組織的初衷。

4、搜救年卡涉嫌歧視!

而幾個州推出的每年3美元或者25美元的“搜救包年卡”似乎不錯,但也有批評的聲音,認為涉嫌歧視。

因為有可能發展下去,就變成一種“變味”的VIP卡,是不是有年卡的就有的救,沒有你年卡的就不救援?

有卡無卡,救援反應時間、積極性、投入的資源和手段上是否會有區別?

救援明明是公益性非盈利服務,年卡是否會帶來商業化、差異化、不公平的歧視性服務?會最重演變成“銅臭味”的收費服務?看錢救人么?

要知道任何形式的“歧視”在美帝都是重罪,“見死不救”的罵名連商業公司都不敢沾,更何況還是州郡縣政府下屬的“公益、志愿者”標簽的半官方半公益救援組織……

上述原因,就是大部分州郡縣不敢收費,即使有了法律授權,也不敢大規模收費,連辦了“救援年卡”也不敢嚴格看卡救人的原因所在吧。

以上就是美國/美軍在大規模災害和小型搜救場合的收費情況的初步梳理,可供赴美旅行的旅行者參考,也可供國內搜救搜救法規制定者參考吧,如有不足或者疏漏之處,還請指正,畢竟51各州情況太多了,想不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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