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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黃曉明卷入操控18億股票案”、“黃曉明組團操控長生制藥”等報道, 黃曉明15日凌晨在微博發聲明予以澄清。 聲明指出, 所謂“黃曉明操控18億股票案”純屬謠言, 他從未參與任何股票操控。
黃曉明在聲明中再次強調, 他不認識高勇, 只是委托路某理財。 其股票賬戶開立后由其母代為管理, 后者將賬戶委托給路某代為理財, 經由路某介紹轉委托給高勇管理, 高勇賬戶組所從事涉案交易, 由高勇決策。 他與他母親沒有參與操控股票。
聲明中還指出, 黃曉明本人從未參與過“長生生物”股票投資。 2014年第三季度他委托路某進行理財的賬戶曾投資過“黃海機械”并在當季度退出。
“本次事件確實是由我理財不謹慎所導致, 對此次事件給大家造成的不良影響深表歉意, 我一定從中吸取教訓。 ”黃曉明最后表示。
曾與稽查人員見面三小時
另據經濟觀察報14日晚報道, 證監會稽查人員透露, 稽查人員在辦案期間曾致電黃曉明, 黃曉明曾擠出時間與調查人員見面三個小時。 該稽查人員還表示, 由于黃曉明平時比較忙, 其賬戶一直由母親來操作, 現有證據并不能證明其參與或知悉股票操縱行為, 因此不會對其追責。
據證監會的公開披露材料, 2015年1月到7月期間, 高勇以20億資金違法操縱精華制藥股價, 違法獲利8.97億元。 證監會最終裁定, 沒收違法所得8.97億元并罰款8.97億元, 合計金額達到18億。
決定書中提到的黃某明及其母張某霞成為關注焦點, 被輿論推測為黃曉明及其母親張素霞。 8月11日, 黃曉明工作室發布聲明指出, 黃曉明不認識高某, 未參與過任何操縱股票的行為, 未曾受過任何與股票有關的處罰, 亦未介入過任何與股票有關的調查。
出借個人證券賬號是否該擔責?
從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書公布的案件細節來看, “黃某明”連同委托給高勇“管理”的14個自然人賬戶持有者并不涉及違法認定, 也無需在該案中承擔相關責任。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
今年6月15日, 中國結算曾發布通知稱, 將對證券違法案件中違反賬戶實名制管理的相關當事人, 除采取注銷賬戶、限制使用等措施外, 將同時采取一定時期內限制新開賬戶、列為重點關注對象等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