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 20歲結婚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即使在30多歲結婚也是大有人在, 然而, 這個年齡段放在古代, 是讓人無法忍受的事情。
古代各朝律法有明確的規定, 年齡達到13歲便可以嫁人, 然而有一個問題, 讓現代人十分不懂, 這也是一個簡單的生理常識問題, 眾所周知, 13周歲的少女, 身體尚處于發育階段, 為何就要匆匆嫁人?
其實這是有原因的, 而主要原因又以當時執政者為主, 簡單而言, 古人之所以在自家女兒才10來歲就嫁人, 是形勢所迫, 畢竟女兒也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
至于那些說生女如潑出去的水,
常年戰爭, 導致國家人丁稀少, 為了能夠讓國家快速補充壯丁, 因此一個國家的女子, 往往被賦予了重要的使命, 便是生孩子, 所以早嫁人, 早生孩子, 是符合國家政策的。
第二個, 賦稅問題, 在古代賦稅是不可忽視的問題, 同時也是國家重要的財政收入, 在古代賦稅, 是按照人頭來上稅的, 也就是說, 一戶人家, 人口越多, 他所要交的賦稅也就越多。
所以, 當時的古人, 絕大多數在剛剛生完孩子, 就送給其他養, 或者隱藏起來, 只有實在沒有辦法, 才會申報上去交賦稅, 因此當這戶人家嫁女兒之后, 人頭賦稅也就不必交了。
在漢惠帝時期有一項特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