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錢都不是白白撿的, 每一分錢, 都要花到正確的地方。 任何人都不可能為自己沒有使用的東西付費, 這是不用多說的。 但是實際生活中, 似乎有這么一個反例。 對于那些電梯公寓的住戶來說, 上下樓都是要使用電梯的, 自然要付電梯的使用費。 這對于2層以上的住戶來講, 電梯確實是必要的, 不說幾次, 每天上下班, 爬兩次都夠你受的。 但是對于一層的住戶來講, 電梯這種東西就用不上了吧。
一層住戶, 應該說, 除非去是樓頂愜意的吹吹風, 否則根本用不了電梯的。 按照我沒有用自然不付錢的原則,
原來, 法律上有一個概念, 就是物業的共有部分。 一個小區, 按照法律的性質可以分為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兩類。 什么是專有部分, 就是你自己的房子, 就是單單的屬于你自己的, 任何人都不得不經你同意使用。 共有部分是所有業主都有所有權的部分, 比如地面上的車庫, 樓頂之類的建筑。 電梯也是屬于物業的共有部分。 既然是共有部分, 無論你用不用, 你都要為共有部分的使用和維修付費。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 收他們的電梯費沒有問題, 但是從情理的角度來看, 這樣做就有點不合適了。 畢竟一樓的住戶, 根本就用不了電梯, 沒有任何的使用, 仍然要給錢, 是有點不合情理的。 要知道, 一樓住戶是所有樓層中犧牲最大的。 沒有享受電梯的福利就算了, 還往往承受其他的不利后果。
一樓住戶由于地處一層, 這個特殊的樓層, 面臨著比樓上住戶更多的風險, 尤其是被盜的風險, 他們交的安保費確實一樣的。 由于排水管的設置, 一旦出現堵塞的情況, 一樓住戶受到的影響顯然大于樓上的住戶。 甚至可以說, 一樓的住戶, 自己一戶為樓上所有的住戶,
其實, 最合理的方式, 還是采取階梯式的收費, 對一樓住戶的電梯費打折收取, 收取標準費用的10%就比較合適了, 但是, 也只是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