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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用人单位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就等着支付2倍赔偿金吧!

最近小勇面對著一個抉擇。 他在公司已經工作了十年, 可以算是老員工了。 臨近續簽合同的日子, 公司的人資給了他一個選擇, 是否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在和家人討論的時候都一致贊同, 必須簽啊。 因為在入職時每個人都會和用人單位簽訂合同, 這份合同證明著在這家公司的工作時間。

一般來說, 每個人和公司簽訂的合同, 會以一年續簽或者幾年續簽的形式, 這就被稱為有固定期限的合同。 而什么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呢?就是要在一家公司工作10年或以上, 便有資格簽訂。 而無固定期限合同在公司破產、倒閉時能起重要的作用,

只要簽訂了這個合同, 就意味著公司不能把你辭退, 如果辭退, 便要支付2倍的賠償金。

可是小勇卻有點猶豫, 其實就是在考慮下面的幾個問題。

第一, 不確定自己是否要長期在這家公司發展。

雖然這個合同非常的誘人, 但是這是關乎自己的未來, 所以還是要慎重考慮。 就比如小勇進入這家公司已經10年了, 也從懷有一腔熱血的少年變成了開始有點發線后移的大叔了。 雖說人資提出了可以簽這個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但這10年以來, 公司沒有對自己有非常大的提拔, 甚至工資都沒有怎么漲。 自己就職的位置又是一個可以隨意調動的位置, 到時候雖然和自己簽訂了合同, 但如果哪天得罪了上司,

上司肯定會借機調動自己。 一個公司要想員工主動辭職可是有千萬種辦法。

第二, 公司和自己簽訂這個合同可能就是為了能在想用人的時候有個人能用吧, 畢竟留多一個兵對公司來說都是好事。 就如有時候需要體力活啊, 買一下東西啊, 還能叫一個相熟點的人去不是。

當自己遇到這種抉擇的時候, 還是要多切合自身狀況思考, 不要頭腦發熱的做決定。

我是職場達人“萍行職場”, 感謝你的關注, 升職加薪有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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