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涉嫌賣假藥, 卻只被罰款692.5元?這是什么操作, 賣假藥事關重大, 重則假藥療效不行肯呢過會危及患者生命, 醫院涉嫌賣假藥, 卻只被罰款692.5元, 懲罰力度是不是太輕了?這樣下去患者的用藥安全還有保障嗎?假藥被賣光, 除了醫院有責任, 生產商和經銷商難道沒有責任嗎?醫院涉嫌賣假藥, 卻只被罰款692.5元, 這到底是什么情況呢?趕快跟著中公醫考網小編一起來看看事情的原委!
醫院涉嫌賣假藥, 692.5的罰款會不會太輕?
近日, 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今年6月份公布的一份行政處罰信息, 引發網友關注。
11日, 關于處罰數額的問題, 青島市食藥監局回應稱, 城陽人民醫院查驗了供貨商資質, 履行了索證索票義務, 但其入庫驗收記錄不規范, 依照《山東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權使用規則》, 不具備從重、從輕、減輕和不予處罰的裁量情形, 故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生產、銷售假藥的, 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 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的規定, 對該醫院按照裁量基準規定的中限處罰。 該醫院已繳納了罰沒款。
同時, 由于本案涉及安徽源和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橘紅是什么?
橘紅, 中藥名。 為蕓香科植物橘及其栽培變種的干燥外層果皮。 秋末冬初果實成熟后采收, 用刀削下外果皮, 曬干或陰干。 橘紅具有理氣寬中、燥濕化痰的功效, 主治咳嗽, 并不能影響到患者到性命。 因此即便是橘紅某些檢測的項目不達標, 被判定為假藥, 也只是藥效下降, 而并不能產生其他嚴重的后果
醫院涉嫌賣假藥, 按照規章制度被處罰692.5元并無不妥, 但是不管如何, 針對假藥問題各相關部門也需進一步加強監管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