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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知府不贪不腐,却被判死刑,临刑前遗言仅四个字:死于因果

在清朝時候, 有一位知府不貪不腐, 卻被判死刑, 臨刑前他的遺言只有四個字:死于因果。 這位知府名叫陳兆棠, 其父陳士杰是曾國藩重要幕僚, 陳兆棠曾擔任潮州知府的官職。

古代曾有一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之說, 也就是說這個職位油水很大, 很輕易地就能夠發大財。 但陳兆棠卻并不是個貪財之徒, 他最后的死因也不是與貪腐有關, 他的祖上是官宦之家, 家中并不缺錢。

陳兆棠是湖南桂陽州人, 父親陳士杰曾擔任山東巡撫。 陳士杰很重視子女的教育, 聘請晚清大儒王闿運教授幾個兒子的學業,

其子陳兆葵、陳兆文均入翰林院編修, 另一子陳兆奎也考中舉人。

與兄弟們相比, 陳兆棠的學習成績則差很多, 沒能考上功名, 在經歷過多次的落榜之后, 陳兆棠一氣之下決定不考了, 花錢買了一個官職。 可是剛上任, 母親就病逝了, 他不得不回家守孝三年。

服孝期滿后, 陳兆棠再赴官場任職, 不久又因父喪離任。 1895年, 守喪期滿的陳兆棠終于可以放開手腳為仕途奮斗。 他兢兢業業辦案, 自掏腰包來為當地修建書院, 后來在他調任時, 許多的老百姓來送行。

到新的地方任職后, 陳兆棠雖然仍和當初一樣, 出錢修建平云書院, 但他任職地土匪非常多, 他在剿匪方面用重典, 取得了明顯成效, 被成都知府劉心源看重, 專門調任他負責剿匪工作。

陳兆棠逐漸變得乖張暴戾起來, 開展濫殺無辜, 有時不問罪行大小, 只要是土匪一律處死, 有時甚至錯殺平民, 從一年殺三百多人, 到后來一年要殺一千多人。 由于剿匪有功, 陳兆棠的官職也是一升再升。

后來, 陳兆棠就有了“屠伯”的綽號。 后來又調廣東剿匪, 他命令當地的達官貴人一起加入剿匪的行列, 并且將抓到的土匪不論有無罪行都處死, 但豪紳們怎能抓到兇惡的土匪, 只能把那些手無寸鐵的老弱病殘當作土匪。 武昌起后, 潮州光復, 陳兆棠被革命軍所擒判處死刑, 臨刑前, 陳兆棠遺言四個字:死于因果。 他不是死于貪腐, 而是死于殺人太多的因果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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