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 之前為了控制人口數量的增長, 國家出臺了計劃生育政策, 該項政策提倡一對夫妻只生育一個孩子, 一直實行了幾十年。 幾十年之后, 因為老齡化人口越來越多, 為了優化人口結構, 2016年又全面放開了二胎, 各地都在鼓勵農民朋友生二胎, 有些地方甚至還會給生二胎的家庭進行獎勵。
而在二胎開放之前, 計劃生育政策是非常嚴格的, 農民想生二胎, 必須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否則的話就屬于違法超生, 需要交納超生罰款。 當時有很多的農村家庭, 為了多生一個孩子, 不惜交上巨額的罰金,
我們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 農民以前因為超生交納的罰款, 現在是不能退的。 首先大家要明白, 在計劃生育期間因為超生所繳納的罰款叫做社會撫養費。 別人家都只生一個孩子, 而你家偏偏生了兩個, 多一個孩子就要多占用一部分社會公共資源, 如果只生了一個孩子, 所占用的社會公共資源是免費的, 但多生一個的話父母就需要為此買單, 超生的數量越多, 交納的社會撫養費也就越多。
二胎政策是在2016年1月1號才全面放開的,
另外還有一點, 大家要注意, 雖然現在全面放開了二胎政策, 但并不代表計劃生育政策的終結。 現在只是允許自由生二胎, 但是如果想生第三胎, 仍然需要滿足相應的條件, 否則的話也是屬于超生, 依然需要交納社會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