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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费师范生免缴学费、住宿费 履约服务期调为6年

中國網8月11日訊(記者 張艷玲)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國家公費師范生免繳學費、住宿費, 并補助生活費。 公費師范生履約服務期調整為6年。

《辦法》規定,國家公費師范生享受免繳學費、住宿費和補助生活費政策,通過雙向選擇等方式切實為每位畢業的公費師范生落實任教學校和崗位。 支持各地探索免費培養、到崗退費、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多種公費方式,逐步健全師范生公費教育制度體系。

《辦法》將公費師范生履約服務期調整為6年,6年恰好能夠完成小學或中學完整的教學周期。 同時,體現傾斜支持農村地區教師隊伍建設,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公費師范生,應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

《辦法》對公費師范生選拔培養、協議管理、人事招聘、履約就業、工作調動、攻讀碩士學位等重點環節做出明確規定。 針對非公費師范生進入、公費師范生入學后轉專業、因特殊情況跨省任教或申請中止協議等情形,作了進一步細化和規范。

《辦法》通過改進招生選拔方式、完善學習激勵考核、開展表彰獎勵等措施,吸引優秀人才報考公費師范生。 要求解決好公費師范生招生培養、履約就業、入編入崗、經費保障等問題,確保政策落地。

《辦法》規定,在本辦法生效之日前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且正在履約任教的免費師范生,一律依照公費師范生政策管理。

(張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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