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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变“公费”,重申师范教育政策初衷

8月10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正式頒布后, 也意味著試行了十年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正式廢止。 從“免費師范生”改成“公費師范生”, 一字之差的背后有著深刻的含義區別。 而除此之外, 在履約任教年限、履約管理政策、政策保障力度方面, 《辦法》也都進行了改進和完善。

“免費師范生”政策實施于2007年, 截至2017年, 已累計招收學生10 .1萬人, 在校就讀3.1萬人, 畢業履約7萬人, 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學任教。

無論是實施義務教育的制度, 還是扶貧攻堅的戰略, 師資力量的進駐是其中關鍵的一環。 但如果在市場經濟時代完全依靠市場選擇, 那么相對于發達地區, 中西部省份和偏遠鄉村的學校, 肯定喪失了競爭力。 但教育公平從來不該是一句空言, 所以利用傾斜的政策來吸引人才進入上述地區, 這是極有必要的。

“免費師范生”的政策緣起恰恰在此。 從1996年開始, 中國的大部分大學都告別了“包分配”的制度, 師范生群體也受到沖擊。 這也導致中西部和鄉村區域的教師人才遭遇了短缺問題。 通過建立“免費師范生”制度, 免除學費和提供生活費補助, 來吸引考生報考, 可以緩解這一問題。 在畢業之后, 考生雖然有一定的選擇權,

但在總體上需要服從國家分配支援中西部和偏遠地區的中小學教育。 這樣一來, 中西部和偏遠地區的學校師資力量就得到了有效的補充。

隨著時代的變化, “免費師范生”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也逐漸呈現出一些問題。 例如, 由于突出了“免費”二字, 使得“免費師范生”很容易給人以貧困學生專屬通道的印象。 但“免費師范生”制度建立的初衷, 并不是僅僅為了幫助困難學生, 而是借此吸引有志于從事教師行業的優秀考生。 升級為“公費師范生”之后, 名字更加中性, 也更符合政策制定者的初衷。 尤其是中央已經針對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學生推出國家扶貧定向招生計劃之后, “公費師范生”定向扶貧任務得以減輕。 畢竟, 對于該項政策的設計者而言,

根本目的在于吸引廣大優秀學子報考, 以培養出更好的教師人才。

為了吸引人才加入“公費師范生”的報考, 《辦法》做出了不少創新。 其中, 最大的一點是“保證入編入崗”。 此前有“免費師范生”畢業后因為無法進入教師隊伍, 而出現違約事件。 在接下來, “包分配”政策再次出爐, 類似擔憂不復存在。 當然, 這要求教育部門必須做好招生培養與教師崗位需求的有效銜接, 精準測算當地中小學教師隊伍的需求數量, 以及編制數量。

此外, 一個重要變化是免費師范生的服務年限是10年, 在升級為“公費師范生”之后, 服務年限縮短為6年。 年限縮短并不意味著對“公費師范生”應當履行的責任進行削減, 而是以更加靈活的姿態來吸納優秀人才。

而在確保“公費師范生”履約方面, 《方案》明確了通過征收違約金和建立誠信檔案的方式來進行。 此外, 在整體上, 針對服務鄉村學校的教師提供更好的收入、培訓機會和晉升空間, 這些配套政策都將在穩定教師隊伍和吸納優秀人才上發揮積極作用。

教師行業孕育著重大變革。 在如今, 教育培訓機構的競爭力越來越強, 對人才的吸引度也在逐年上升。 面對市場的爭奪, 國家通過改革師范生制度, 將“免費師范生”升級為“公費師范生”, 可以理解為應對競爭的一種主動求變之舉。 的確, 教育領域和教師行業都需要迎來一股改革之風, 以催生新的氣象和景觀。 而通過配套的改革, 相信“公費師范生”將會如改革者所愿,

吸引越來越多的青年才俊報考, 也為國家輸送大量的優秀師資。

(南都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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