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女友是高中同學, 家裡住的也很近。 我們在一起交往了2年多了, 在這2年的時間裡, 我可以說投入了很多, 金錢, 精力還有感情, 自從跟她在一起後, 我連一件新衣服都沒買過。 而她呢, 平時從不找我, 除了要錢, 就不會主動找我。
平常過節, 她都自己選禮物, 動不動就幾千上萬, 我只是一個打工的, 自己辛辛苦苦攢的積蓄幾乎全讓她花光了, 直到後來, 我經濟方面已經撐不住了, 她就開始數落我, 不是個男人, 養她都養不起, 就不應該找女朋友。
因此我們大吵了一架, 我本想這段時間冷靜一下, 哪裡知道,
大概過了一個月, 她和那個男的就結婚了, 從她結婚的那天開始, 我就下定決心, 總有一天我要讓她後悔。
沒想到的是, 她結婚才幾個月, 突然就發資訊給我, 說要跟我重新開始。
我送給了她兩個字, 再見。
其實, 看她過得不好, 我心裡也有點不好受。 我從同學中瞭解到, 她老公家裡雖然有錢, 但是沒有一分錢零花錢給她, 每天還要打掃衛生, 做飯給他們吃, 純粹就是把她當保姆。
想想, 或許她找我也只是想擺脫現在的困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