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東一名男士因為要把拆遷房留給朋友而非女子引發了爭議。
故事是這樣的, 該名男子叫陶松江, 來自山東, 目前因為癌癥晚期在醫院治療。 他表示想把自己的10月份要拆遷的房子送給自己的朋友陳女士來換取她今后繼續照顧, 況且陳女士已經從7月份照顧他至今, 讓他感動不已, 不僅每天一日三餐燒飯送到, 陶先生衣服褲子尿了, 她也會馬上給他洗了換了買新的。
萬萬沒想到, 此舉遭到了陶先生29年沒見面的女兒的反對。 陶先生的女兒在29年前爸爸和媽媽離婚后就不曾和父親聯系, 不過女兒表示自己雖沒能力照顧父親,
對此, 記者采訪到了陳女士, 陳女士表示自己并不想要房子, 太麻煩了。
網友們看到此則新聞時紛紛在下面留言提醒陶先生, 應該感激立個公證遺囑, 想給誰就給誰。 “自己房子自己作主, 可以把房子賣了, 換成錢, 然后雇朋友。 ”“老人捐贈了也別留給這樣的女兒。 ”還有的網友表示無法理解陶先生的女兒, “有時候親生骨肉, 或者有血緣關系的親戚, 都不如朋友同事重情重義。 ”“子女是父母財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是在沒有其他遺囑的前提下, 如果有遺囑, 按死者遺囑處理。 女兒說的‘他將來的財產一定是要留給我的, 這是一定的。
毋庸置疑, 網友們大都站在陶先生這一邊, 話說回來, 清官難斷家務事, 涉及到金錢更是難以判斷, 不過看采訪里, 陳先生的有一句話倒是令人觸目驚心, 他說自己和妻子離婚后, 就沒有見過女兒。 這對夫妻顯然是離婚后形同陌路, 孩子也單方面的由爸爸媽媽的親子關系構成變成了單一的只和媽媽一起生活, 有感情。
在現實生活中, 如果一對夫妻的婚姻走向了盡頭, 應該怎樣來緩和孩子的情緒, 讓孩子最大程度的減少傷害, 對爸爸媽媽都持有平和和有愛的心態呢?
第一, 即便孩子只能跟著父母其中一個, 不帶孩子的一方也要盡量多陪伴孩子。 這樣他們才能盡量同時得到父愛和母愛, 更不能給孩子灌輸仇恨心理, 這樣他們會無法發展出完整的自我, 給生命帶來很多的痛苦。 要告訴他們, 不管怎么樣, 爸爸媽媽對他的愛不改變。
第二, 爸媽要依然像朋友一樣相處, 即使沒法做夫妻, 但還是朋友。 要告訴孩子不是有時候分開反而是對大家都好, 這樣的話, 雖然孩子沒有完整的家庭, 但是他依然得到了父母完整的愛。
一對貌合神離的夫妻, 在一起天天爭吵的夫妻倒不如分開灑脫得多。 希望沒對分開的夫妻在一起時好好在一起, 分開始好聚好散, 保護好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