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顧世俗的目光, 執意與妹妹成親, 結果生下一個遺臭萬年的兒子
在古時候其實也經常會發生近親結婚的事情, 但是由于一夫多妻所以血緣也就被沖淡了, 所以其實很多近親結婚也是被允許的, 但是在清朝逐漸出現了看不起近親結婚的例子。
李殿華是個大夫, 有一天在路上看見了一個因病被丟棄的女嬰兒, 于是便帶回家撫養, 于是對外都稱她是自己的女兒。 當時他也有自己的兒子也就是李文安, 因為李文安也繼承了父親的好性格, 所以對這個外人也是和親妹妹一樣好。
但是兩個青梅竹馬一起長大難免就會有哦兄妹之外的感情,
這二人后來生下了李鴻章, 李鴻章的大名比他的父親爺爺還要響亮, 但是卻是因為被罵。 因為他總是為慈禧做事, 所以一來就是將罵慈禧的怒氣轉到了他的身上, 二來就是他簽訂了賣國的條約——《馬關條約》, 所以也就遺臭萬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