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娛樂»正文

郭桓案貪污數目究竟有多大,明太祖盡將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處死

作者:林小靜,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 它發生於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 時任戶部侍郎的郭桓遭人告發與其他官員通同舞弊, 侵盜官糧, 被指侵吞財物數量折米2400余萬石。 因所涉金額巨大, 且波及範圍廣, 此事引起朱元璋的盛怒, 入獄人數上萬, 因此株連者遍及全國。

首先來介紹一下郭桓案的主角郭桓, 這個人留下的歷史記載十分有限, 出生于山東兗州, 洪武四年(1371年)他以賢良被舉薦為山西按察司僉事, 洪武十七年(1384年)五月試任戶部尚書, 在任時間只有七個月。 他任戶部尚書期間,

被揭發曾與其他官員勾結舞弊, 私收賄賂, 於是降為右侍郎。 洪武十八年(1385年)郭桓案發生, 郭桓不僅因此失去了官職, 也斷送了自己的性命。

郭桓

那麼, 郭桓為什麼可以貪污如此巨大的數額呢?這與他的職務有關。 郭桓案發生前, 他是戶部尚書, 這一職位掌管了全國各地的稅收徵用, 相當於全國的金銀財物都要經由他手。 郭桓上任後不久便與其他官員互相勾結, 從各地上繳國家的稅糧中抽出一部分, 留為己用, 據記載光是洪武十七年光浙西的稅糧中, 郭桓等人就從中貪污了190萬石之多, 還不包括搜刮的銀鈔和以其他名目徵收的稅額, 此外郭桓還利用職權之便私自盜賣官倉裡的存糧。 作為戶部尚書, 郭桓利用職位撈取大量錢財,

卻不知恤民, 這與蛀朱元璋的恤民思想相違背。 據記載郭桓對百姓疾苦漠不關心, 不僅私自加稅, 而且對朱元璋要求的“從民買食”概不遵從, 這些最終引發了朱元璋對郭桓的清算。

郭桓案漫畫

於是在洪武十八年的三月, 禦史余敏、丁廷舉告發郭桓與其他官吏私通舞弊, 朱元璋下令徹查, 發現郭桓等人貪污的財物可以折米2400余萬石, 數額巨大。 朱元璋因此震怒, 將六部左右侍郎以下全部處死, 因此受到牽連而入獄者多達數萬人。 應當說, 此案的處理上, 朱元璋大肆殺戮, 波及了不少無辜受害者, 因此引起了朝野上下的不滿, 甚至有為郭桓開脫者, 認為“桓所妄指,皆法司逼令供招,遂成冤獄。 ”為了平息朝廷上下的不滿,

朱元璋在六月份發佈了《六部贓罪詔》, 並以吳庸為替罪羊試圖緩合矛盾。

網路圖

郭桓案的發生對明初政局影響深遠, 首先, 朱元璋及時遏制了官員貪污、舞弊的行為, 保證了國家行政體系的正常運轉, 對明初的吏治起了肅清作用。 其次, 郭桓案後清算出來的巨額財產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 打擊了地主豪強的勢力, 明朝政府在經濟領域裡加強了中央集權。 再次, 從對王朝政治的深遠影響而言, 郭桓案後朱元璋打擊了一大批異己力量, 進一步鞏固了皇權統治, 加強了君主專制的絕對權威。

參考文獻:

1.李珂:《試論明初“郭桓案”背後的政治深意》, 《歷史檔案》2003年第2期。

2.柏樺:《以懲治貪污為名——朱元璋與郭桓案》, 《紫禁城》2012年第8期。

3.廖明振:《從郭桓案析明太祖朱元璋的吏治方略》, 《法制與社會》2017年第2期。

編輯: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趙培文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