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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辛那提警察用泰瑟枪射击11岁女孩,因为她在超市偷食物

據美媒8月9日報道, 在美國俄亥俄州辛辛那提一家超市, 一名警察使用了泰瑟槍射擊一名11歲盜竊女孩。 這一行為引發了巨大爭議。

女孩將偷來的食物裝滿了背包。 被發現后, 警察一再命令她站住, 但女孩不顧其命令轉身離開, 隨即, 警察向她開槍。

這一做法受到了大家的指責, 認為對手無寸鐵的未成年人使用泰瑟槍并不合適。 但是根據辛辛那提警察局指導原則, 泰瑟槍可以對7至70歲的人使用。

泰瑟槍(Taser), 是一種電休克手槍, 由美國泰瑟公司制造, 屬于非致命性武器, 被美國警方大量使用。 泰瑟槍的外形與普通手槍十分相似,

通過釋放高頻脈沖電壓, 讓被攻擊目標因“電休克”導致其神經系統暫時受損而失去作戰能力。

有專業人士指出, 雖然泰瑟槍屬于“非致命性”武器, 但其發出的高壓電脈沖仍可能給心臟病及腦部疾病患者造成生命危險, 而且被電擊后身體失控倒地時也可能給人帶來意想不到的嚴重傷害, 所以警察絕不能隨意使用電擊槍。

“當我們的一名警官對這個年齡的孩子使用武器時, 我們非常擔心, ” 辛辛那提警察局局長艾略特·艾薩克表示, “因此我們會對現有規定進行非常徹底的審查, 因為它涉及對青少年使用武力以及警方行動的適當性。 ”

女孩目前已經被送往辛辛那提兒童醫院, 據了解, 她被控盜竊和妨礙公務。

(撰稿/南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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