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時之氣, 大連瓦房店泡崖鄉村民邢某將面臨牢獄之災——2017年8月7日晚7點, 邢某在瓦房店泡崖鄉王屯村西河橋附近, 因微瑣事和鄰居安某發生了爭吵, 兩人廝打起來。
邢某在打斗中占了上風, 他將安某的右眼打傷, 導致安某右眼眼球破裂, 構成重傷二級。
案發后的12月1日, 邢某被瓦房店警方刑事拘留。 隨后被批準逮捕。 本來看故意傷害罪如果好好賠償, 獲得對方受害人諒解, 是有可能獲得緩刑或者輕判的, 但是邢某沒有做出合理賠償。
2018年5月16日, 瓦房店市法院一審邢某故意傷害案。 法院認為, 邢某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
安某不服, 他要求依法從重對邢某判刑, 并要求連帶賠償自己39萬9千余元。 7月31日,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