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看到的NBA聯賽是1946年在美國紐約創辦的, 它的前身叫做BAA聯賽, 到1949年底才首次出現了NBA這個名字。 第一屆總冠軍是費城勇士隊。 如果要知道NBA創辦之初有多寒酸, 我們就得從費城勇士隊當時的頭號球星喬-福爾克斯說起了。
在1946-1947賽季, 只要一名球員單場得到20分以上, 差不多就能登上當地的報紙了。 而福爾克斯場均可以砍下23.2分, 以領先第二名接近7分的優勢獲得了得分王。 喬-福爾克斯的身高是1米96, 垂直起跳高度為46厘米, 所以球迷們送他了一個外號:飛人喬(Jumping Joe)。 如果放到今天來看, 很多球迷平時打球也能跳這么高,
那時候的NBA只有11支球隊, 許多球隊的主場球館是由冰球館改造的, 也沒有多少觀眾到場看比賽, 那么球員的工資是多少呢?大多數球員每年的薪水只有幾百美元, 而且是按場次發錢, 打完一場比賽后, 直接找財務人員領工資。 許多球員在參加比賽之余, 還要從事別的工作才能養家糊口。
在金州勇士隊取得冠軍以后, 他們給福爾克斯開出了一份年薪5000美元的合同, 這在當時可是一個天文數字。 不過球員本人并沒有急著簽字, 因為一家超市雇他去當送貨員, 每年8000美金。 在與家人協商之后,
那時候東部球隊和西部球隊的打法是截然不同的, 東部球隊幾乎不怎么防守, 他們大多選擇雙手胸前投籃, 因為這樣可以把籃球扔得更遠, 但也更容易被封蓋或干擾。 西部球隊更加注重防守, 他們喜歡單手投籃, 為了能更接近籃筐, 他們不得不研發一些單打、配合的技巧。
當時的NBA并沒有24秒違例、走步等規則, 所以當一支球隊領先10分的時候, 他們就會選擇不停傳球耗時間。 經常一次進攻要打一兩分鐘, 然后對手忍不住上來包夾搶斷,
現在的NBA擁有30支球隊、500多名球員, 以及全世界最好的籃球運動員。 許多最先進的戰術打法都是從NBA流傳出來的, 而一些超級球星們打球的動作會被全世界成千上萬的小孩子們爭相模仿。 這也恰恰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凡事都有一個積累的過程, 只要方向是的對, 總有一天能夠做出成績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