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損壞報廢、自己脾破裂胃破裂重傷住院搶救、38萬元巨額醫藥費、拘役一個月罰金五千.....這些是大連瓦房店司機張軍(化名)為一次醉酒駕車付出的代價。
30多歲的張軍是瓦房店人, 在瓦房店包海養殖海參。 2018年1月22日晚上7點, 張軍和另外兩個朋友在一家燒烤店喝酒, 喝了四五瓶青島啤酒后, 張軍獨自駕車回到海參育苗室。 途中發生了事故。
資料圖
關于事故發生的經過, 張軍已經回憶不起來了。 交警部門的事故調查報告顯示:當時其駕駛的本田雅閣轎車行駛到一處公路邊時, 撞上了道路右側的路標。
經交警部門鑒定, 事故發生時, 張軍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每百毫升119毫克, 構成醉酒駕車。
雖然酒駕只害了他自己, 但是法律無情。 7月17日, 大連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依法開庭審理張軍危險駕駛案。 法院認為, 張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 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 血液酒精含量119mg/100ml, 其行為危害了道路交通公共安全, 妨害交通管理秩序, 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近日法院一審判處其拘役一個月, 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