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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身患绝症儿童自己选择安乐死,成为世界上接受安乐死年龄最小的孩子

根據CFCEE7月份發布的一份報告, 比利時一名9歲和一名12歲身患絕癥的兒童分別在2016年和2017年自己決定實行安樂死, 成為有史以來選擇安樂死人中年齡最小的。

9歲的孩子患有腦瘤, 11歲的孩子患有囊性纖維化, 他們選擇注射死亡的方式實行了安樂死。

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瑞士等國家允許安樂死, 比利時在2014年還進一步修改了安樂死法, 賦予醫生對未成年人實行安樂死的權利, 是世界上唯一允許兒童選擇安樂死的國家。

按照比利時的法律規定, 兒童必須患有絕癥并遭受難以承受的痛苦, 短期內就會死亡,

兒童要具有做出決定的心智能力, 以免受到第三方的影響, 兒童的父母可以否決孩子的意愿。 一旦決定選擇安樂死, 比利時安樂死委員會將進行審查以確保一切都符合規定。

安樂死一直就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 對于兒童選擇安樂死就更是如此了。 Dyingity in Dying是一家致力于安樂死合法化的英國慈善機構, 即使如此, 他們也稱不會允許兒童選擇安樂死, 更不會為其爭取立法。

另外, 比利時的兒科癌癥專家Stefaan Van Gool教授說:“目前沒有任何客觀的工具能夠判斷一個孩子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完全理解安樂死并作出知情同意”。

但CFCEE的成員Luc Proot為安樂死辯護說:“看到精神和身體上遭受如此巨大的痛苦, 我認為我們做了一件好事”。 比利時安樂死委員會負責人Wim Distelmans也反駁說:“很少有孩子符合安樂死的標準,

我們不應據此拒絕他們選擇有尊嚴死亡的權利”。 對此, 你怎么看?患上絕癥的兒童有權利選擇安樂死嗎?

本文選題:fangleilei

本文編譯:skyarc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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