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獎相信大家都聽說過, 它向來只頒發給為人類事業做出過突出貢獻的人。 所以, 能獲此殊榮的, 無一不是各個領域中泰山北斗級人物。 而我國在近幾十年來, 獲得諾貝爾獎項的人是屈指可數。 這些人在獲得諾貝爾獎后, 不僅能極大的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而且還會獲得一筆價格不菲的獎金。 令人感到困惑的是, 一百多年過去了, 諾貝爾獎金反而越發越多。 這位曾經的“火藥大王”, 當初到底留下多少錢呢?
諾貝爾出生于瑞典的斯德哥爾摩, 從小讀書就十分用功, 所以成績在學校總是名列前茅。
由于諾貝爾一生未婚, 所以在他即將辭世之際, 立下遺囑:要用自己的全部財產成立基金, 每年用基金所產生的利息充當獎金, 用來獎勵前一年度為人類做出好的貢獻的人。 對于獲獎候選人的國籍不予任何考慮。 也就是說, 任何國家的人, 都有機會獲得諾貝爾獎金。 這些獎項包括:諾貝爾物理學獎、諾貝爾化學獎、諾貝爾生理學獎或醫學獎、諾貝爾文學獎、諾貝爾和平獎。
而諾貝爾當初留給基金的那筆錢為3100萬瑞典克朗, 從1901年開始頒發。 當時獲得諾貝爾獎的單項獎金為15萬瑞典克朗, 相當于大學教授20年的薪資。 1980年, 諾貝爾單項獎金已經提升到100萬瑞典克朗。 1991年為600萬, 1992年為650萬, 1993年為670萬, 2000年提升到900萬, 而2001年到2011年期間, 單項獎金均為1000萬。
細心的朋友可能發現了, 照獎金的這個發法, 諾貝爾基金本金都發沒了, 哪還來的錢發給后來的獲獎者。 這是因為諾貝爾基金會獲得了瑞典和美國政府的關照。 其實早在1953年, 諾貝爾基金會就僅剩300萬美元。 到1968年, 瑞典國家銀行在成立300周年之際, 捐出大筆資金給諾貝爾基金, 并新設立了一個諾貝爾經濟學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