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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9斤螃蟹在饭店加工,被收900元加工费

近日, 青島市民趙女士自帶9斤螃蟹在飯店加工, 被收900元加工費一事引發關注。 當地物價局表示, 涉事海鮮館未對加工費明碼標價, 勒令退還。

今日(8月9日)中午, 青島西海岸新區工委宣傳部通報稱, 已對渉事飯店加工費未明碼標價行為立案處理, 并責令停業整頓。

趙女士告訴記者, 7月30日, 她從市場購買14只螃蟹, 約在綠島灣海鮮館宴請友人。 “蒸8只炒6只, 飯店就是用蔥姜炒一下。 ”結賬時, 她發現消費單據顯示, 螃蟹(自帶)一欄為9(斤), 單價100元, 共900元。 后來經溝通協商, 實際支付500元加工費。

趙女士的同伴孫女士稱, 店家并未就加工費用提前告知。

對此, 綠島灣海鮮館老板趙先生回應, 當時再三跟對方確認, 自帶螃蟹每斤按店里價格的50%收取加工費, 顧客帶的共9斤。 但他也承認事發時未明碼標價, 也未明確告知顧客加工費用。

今日, 青島西海岸新區工委宣傳部通報, 針對網民反映“青島一飯店九斤螃蟹被收900加工費”一事, 區物價局和區市場監管局對該飯店加工費不明碼標價行為立案處理, 并責令停業整頓, 同時組成聯合調查組現場進行全面檢查, 一經發現新的違法行為, 立即從嚴從快查處。 該區將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 并舉一反三, 杜絕此類現象發生。

記者了解到, 海鮮館老板已退還加工費, 并向顧客賠禮道歉。 目前飯店已對加工費明碼標價,

明確加工費為同類海鮮時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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