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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异烟肼毒狗无法倒逼养狗文明进步

議論風生

投毒殺狗能引發共鳴, 從側面說明人狗矛盾的激烈。 但在激賞之前, 很多人可能沒意識到法律的風險, 以及它所可能造成的安全隱患。

這兩天一篇《遛狗要拴繩, 異煙肼倒逼中國養狗文明進步》的文章火了, 作者在文章中給大家普及了一種名為“異煙肼”的抗結核藥物, 這種藥物對人體無害, 但對犬類具備非常強的毒殺作用, 在流浪狗泛濫的公共區域, 可以用它來毒殺。

異煙肼毒狗不是什么新發明, 2015年四川德陽動物防疫站的一篇學術論文, 就對用它撲滅流浪犬的可行性進行了論證。 在一些地方或者小區論壇,

也能看到相關的討論。

這篇文章相當于將冷知識擴散。 因為比暴力撲殺更溫和, 也比投毒鼠強之類藥物更安全, 很多網友驚呼找到了對抗流浪狗和不拴繩的寵物狗的妙招, 要下單買藥毒狗。

投毒殺狗能引發共鳴, 從側面說明人狗矛盾的激烈。 但在激賞之前, 很多人可能沒意識到法律的風險, 以及它所可能造成的安全隱患。

事實上并不是像作者所說的那樣, 異煙肼對人體完全無害。 2017年10月, 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公布的致癌物清單中, 異煙肼赫然在列。 另外, 食用異煙肼對人體也可能造成過敏反應和副作用, 所以, 它一直被當作處方藥使用, 有嚴格的使用門檻。

基于用藥安全,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明確規定,

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 鼓勵大眾購買異煙肼, 有違規范用藥的原則。

至于說“法律是管不了在小區里到處投放異煙肼餌料的人”, 也屬于誤導。 刑法上有“投放危險物質罪”, 投放危害“牲畜、禽類、水產養殖物安全的危險物質”, 情節嚴重也可能入刑。

把含有致癌物、可能產生過敏反應的處方藥, 在公共區域夾雜食物隨意投放, 其潛在的危險不言而喻。 比投毒更溫和, 不意味著它合理合法, 如果小孩誤食, 后果同樣難以預料。 另外雖然那些不牽繩的低素質狗主人惹人厭, 但無差別投放, 同樣無法免除誤傷拴繩且作為私產的寵物狗的可能, 在安全之外還有侵犯他人財產權的風險。

用異煙肼投毒殺狗, 談不上什么文明的反制手段, 以此來倒逼養狗文明進步, 本身是一件很諷刺的事。 不過投毒殺狗被廣泛叫好, 足以說明這個“苦其久矣”的棘手難題, 在愛狗人士和普通大眾之間, 制造了多么空前對立的矛盾。

當然在人狗矛盾中, 最關鍵的還不是與流浪狗的矛盾, 而是與狗主人之間的矛盾。 雖然很多地方都有養犬規定, 并且配備處罰措施, 但牽繩遛狗這樣的常識, 在現實中執行起來依舊十分困難, 甚至引發過一些悲劇。

犬只管理是個公共議題, 它有對應的管理部門。 只是在現實中犬只登記管理制度虛置, 加上執法不嚴, 人狗矛盾嚴重。 在這種前提下, 民間出現私力反制的手段,

也屬無奈之舉。 但私力救濟該以法律為限, 不能違背公共安全或者有損他人財物。

那些躍躍欲試要買藥毒狗的人得意識到, 理性對話才是正道, 投毒殺狗解決不了城市狗患, 它最終只會激化極端愛狗人士與大眾的矛盾, 將犬只管理推向更艱難的局面。

余寒(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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