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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纸馒头,小作坊能否保证食品安全?

8月8日, 網友“武山事兒”通過微博發布一段視頻質疑甘肅天水一作坊被指用衛生紙制饅頭。 視頻中一個饅頭在水中浸泡并反復揉捏, 經過溶解攪拌后產生疑似衛生紙的殘留物。 此事件引起廣大關注, 甘肅天水市秦州區委外宣辦官方微博“秦州宣傳”9日對此通報稱, 經查, 該作坊屬無證經營, 執法人員已責令當事人王某蘭停業整改, 并對其制售的饅頭進行了現場取樣, 由專人進行抽檢。 據了解, 在現場執法檢查過程中, 未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添加物。


來自中新網

其實饅頭造假是用了劣質面粉。

需要說明的是:即使是摻假, 也不會是什么衛生紙。 紙類一見水就會是一個硬團, 如何能掩人耳目呢, 豈不是把其中的面粉也搭進去了。 更何況紙張的成本也不低啊。 相對于一斤十幾元的的衛生紙劣質面粉顯得更便宜, 其實大多數不法商家摻假的是一種白色的細綿土, 其性狀與小麥粉沒有兩樣, 只是它不能發酵而已, 一般地方還沒有這種土, 所以饅頭造假事件是很少發生的。

食品小作坊的監管, 成為當前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點和難點。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目前仍是食品供應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廣大農村地區, 食品小作坊是農產品深加工的一個重要方式, 也是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解決農民就業的重要手段。

同時, 這些小作坊普遍存在生產設備簡陋、生產環境衛生條件差、食品質量安全知識缺乏、質量衛生控制能力薄弱等問題。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 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進行綜合治理, 加強服務和統一規劃, 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 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 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 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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