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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点嘅外卖可能系10天或3月前做的!网友话唔介意,你呢?

作為一個優秀嘅江門人

更加應該系個優秀的吃貨

每天嘅飯點

就系生命嘅起點


自從外賣發展起來

吃貨的選擇面更廣了

今天吃燒鵝飯

明天吃牛肉飯

后天吃咸魚飯

......

總之唔怕無新意, 想吃乜飯, 有錢就 ok!


但是如果告訴你

你點的外賣可能是

10天或3月前做好的

你能接受嗎?


發生咗乜事?快來睇

↓↓↓↓

近日, 成都商報記者調查發現, 大量網紅外賣店都沒有堂食, 飯菜不是現炒的, 而是在使用菜肴包:有的全部使用, 有的則是搭配使用。

這些外賣店

在幾平米的小店面

僅有一兩個灶臺

但卻有五六個微波爐


有顧客下單

外賣商家就取出菜肴包

用沸水或微波爐加熱

搭配素菜和米飯

一份外賣就這樣出爐了


什么是菜肴包呢?

菜肴包, 就是冷凍調理食品, 是冷凍食品五大類之一, 是繼冷凍畜產品、冷凍禽產品、冷凍水產品、冷凍果蔬產品之后, 又一個冷凍食品的主要大類。 冷凍調理食品的種類主要有點心類、分割肉和肉制品類、調味配菜類等。 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速凍半成品

打開淘寶搜索

可以看到很多菜肴包在售

本質上和罐頭、方便面差不多

只是不是新鮮制品


為什么要使用菜肴包呢?

商家回應

因為是加盟“網紅店”的, 門店多了之后必然要涉及到的標準化問題, 要保證同一個味道。

為了能夠保證標準化生產下食品安全的可控性。

外賣行業競爭激烈, 追求時效。

但是我們一般都認為

外賣是下單即現炒現做的

從沒想過自己

吃到的是半成品加工的


為什么不告知消費者

一出甩鍋好戲

開始表演

是行業的錯

外賣商家指出, 速凍菜肴不止出現在外賣上:“高鐵、飛機上吃的也是復熱的餐包食品, 也沒有告知顧客, 我們選擇了跟隨行業內的做法。 ”

是生產廠商的錯

生產廠商認為:“不講沒有問題”;“大家的認同度不高, 弄得我們跟搞地下工作一樣。 ”;“不建議告知點餐人。 ”

是消費者的錯

外賣商家認為, 吃外賣的大多數都是年輕人, 比較容易接受。

外賣平臺

外賣平臺表示, 從現行法律法規來看, 并沒有禁止餐飲服務提供者對預包裝冷藏冷凍膳食進行復熱的規定。

但是否應該告知消費者, “需要商家和相關部門的明確授權。 ”

法律法規對此的界定

也是比較模糊的

食品法這樣要求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鼓勵餐飲服務提供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 餐食的數量或重量, 但并未做強制性規定, 因為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解決的是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內容。

也就是說

原料安全沒有問題

食品安全法并不追究

那是否有侵害消費者的

合法權益呢?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經營者應當告知其所提供商品的價格、主要成分、生產地等情況, 但沒有明確規定食品加工工藝哪些需要告知。

“制作工藝是菜肴包復熱還是現場制作的, 很難說是必須告知的”, 這只能根據慣例進行推理。

“如果消費者提出了要求, 那么經營者就必須告知;如果沒有, 那么經營者也沒有必要主動告知。 ”

律師說

那么消費者

尤其是外賣商家說的

年輕消費者

到底在不在意這件事呢?

來看看網友怎么評論

@森有麋鹿時孤獨丶: 如果是正規的進貨渠道, 不過期, 并沒什么問題啊

@教你識破推綣面目:所以我都是直接淘寶上買菜肴包, 沒有中間商賺差價

@在路上_跟著靈魂:很多線下實體店都是這樣的, 尤其是連鎖的, 有種廚房叫中央廚房, 統一配送。

@甜心Eileen:嚇得我趕緊把剛點的外賣丟掉

原來大家真的挺寬容的

對食品的要求的底線

就是安全就夠了

不過小編還是提醒大家

有時間還是多動動手

多吃家里的飯菜


不說了

小編點個外賣做早餐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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