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紹興十一年, 金國此時已無力覆滅南宋, 準備與南宋握手議和。 同時, 南宋朝廷也準備馬放南山, 刀劍入庫, 打壓手握重兵的領軍將領, 尤其是力主抗金的嶽飛。
紹興十二年十二月, 宋高宗下令, 嶽飛被殺害, 死時才40歲不到。 消息傳出之後, 百姓無不傷心哭泣。
當時, 在金國素有“撼山易, 撼岳家軍難”的評語流傳。 那麼, 在嶽飛被害身亡之後, 為何只有獄卒將岳飛遺體背出在城外埋葬?名震天下的岳家軍又在何方?為何在岳飛被害時無動於衷?
其實, “岳家軍”只是一個非正式稱呼, 歷史上也從來沒有“岳家軍”這一番號的部隊,
而且, 大宋在立國之初, 趙匡胤就定下了與士大夫共天下的基本國策。 整宋一朝, 武將的地位及其之低, 武將只有戰時統兵的權利, 並沒有擁有私人武裝的權利。
對於嶽飛的部隊, 在與金國休戰的同時, 宋高宗就開始處理“岳家軍”了。 有的被改編到其他部隊, 也有的被遣散離開, 最為精銳的背嵬軍則被徹底打散。 在嶽飛被殺之後, 所謂的“岳家軍”就已經消失了, 其實, 縱使他們沒有被瓦解, 也不可能形成反抗, 否則, 就真正的坐實了嶽飛“莫須有”的罪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