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錢花, 許多人不辭辛勞努力工作, 甚至加班到深夜, 而重慶一女子離異了沒錢, 竟想用騙婚的手段來賺錢。
2008年, 80后女子張芳(化名)從老家梁平嫁去了忠縣東溪鎮, 在忠縣生活了4年后, 她發現自己與丈夫性格不合, 索性離了婚, 從此, 張芳就成了離異單身女。
離婚后, 張芳整天游手好閑, 輾轉于廣東、重慶等地, 一直居無定所。 沒錢卻想不勞而獲, 于是她利用自己單身的優勢, 開始到處勾搭異性, 甚至以結婚為誘餌進行了多次詐騙行為。
2016年, 經堂姐夫的介紹, 張芳認識了秦風(化名), 兩人見過幾次面后便確定了戀愛關系。
2017年, 經熟人介紹, 她與李曉(化名)結識, 開始腳踏兩條船。
一方面與秦風維持著戀愛關系, 另一方面假裝自己單身, 虛構自己在重慶主城經營內衣店, 稱父母是開超市的, 與李曉確定了“戀愛”關系。
在與李曉交往過程中, 張芳三番兩次伸手要錢。 先是慌稱父親生病急需用錢, 需要李曉的資金救援, 然后又以懷孕為由, 要求他交“保障金”讓自己安心。 接著, 張芳又稱父母索要結婚彩禮, 要李曉給他打錢。
李曉出于對張芳的愛慕, 毫不猶豫給她了9.5萬元, 盡力滿足了她所有的要求。 后來, 張芳憑借李曉對自己的信任, 變本加厲騙錢。 她答應與李曉結婚, 并讓李曉為她購買了4225元的鉆石戒指和黃金手鏈。 李曉從未懷疑過張芳,
答應了結婚卻拒絕領證?李曉越想越覺得不對勁, 仔細回憶后, 他想起張芳經常以到重慶主城經營內衣店為由外出不歸, 但她實際去哪兒了自己卻并不知道。 從這時起, 李曉開始懷疑張芳騙婚。
張芳本想瞞天過海, 卻最終露出了馬腳, 在得知李曉懷疑自己后, 立即與他斷了聯系。
與李曉分手后不久, 張芳不僅不悔改, 反而繼續干起“老本行”。 她托人介紹, 又認識了第三任男友, 朱力(化名)。 與朱力戀愛期間, 她使出慣用伎倆, 謊稱自己懷孕、父親過世, 并要求與朱力結婚, 提出要朱力支付3萬元彩禮。 所幸朱力性格固執, 要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再給彩禮, 張芳這次未能詐騙到財物。
近日, 忠縣法院對張芳案進行了審理, 審理后認為, 張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虛構事實、隱瞞真相, 騙取被害人錢款9.5萬元, 騙取被害人鉆石戒指1枚、黃金手鏈1條, 數額巨大, 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法院判決張芳犯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3年, 并處罰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