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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餐厅桌面掉落砸伤顾客膝盖!起诉“金拱门”获赔3.1万元

2017年8月9日, 大連市民易先生到麥當勞大連火車站餐廳吃飯, 花了23.5元。 在易先生就餐期間, 餐桌的桌面沒有固定好, 突然掉落下來砸中了易先生的左側膝蓋, 造成其左膝受傷。

傷后, 易先生到大連醫科大學附屬二院骨外門診就診, 診斷為左膝半月板微損傷。 2017年10月25日, 大連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又對傷情進行了鑒定, 認定易先生的左膝半月板損傷構成十級傷殘。


資料圖

易先生稱, 事故發生后, 眼看麥當勞餐廳方面拒不賠禮道歉也不賠償損失, 態度蠻橫。 為此他將金拱門(中國)有限公司、大連金拱門食品有限公司起訴到法院,

提出了包括誤工費、醫療費、營養費、后續治療費、精神損失費等在內的各項損失合計20萬元。 同時要求兩家公司以書面形式賠禮道歉, 并將道歉內容登載在金拱門公司的網站上。

金拱門(中國)有限公司、大連金拱門食品有限公司則辯稱, 自己只是沒有盡到安保的義務,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不應支付全部損失的雙倍賠償, 同時易先生對于其造成的損害自身也有看護過錯, 應該自擔一部分責任, 金拱門公司不同意承擔全部的責任。 此外金拱門中國有限公司與本案沒有關系, 大連金拱門食品有限公司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易先生起訴的主體有錯誤。

中山區法院審理認為, 麥當勞大火車站餐廳作為餐飲業經營者,

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就餐設施和就餐環境, 但其未能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致桌板脫落, 造成原告左膝半月板損傷, 其應對原告的損害后果承擔責任。 因提供安全的就餐設施系被告作為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履行的義務, 原告是否觸碰桌面不影響桌面未固定而存在的安全隱患, 被告不應對此存有僥幸心理, 因此易先生不應承擔責任。

近日法院一審判決, 金拱門公司賠償易先生各項連帶損失合計3.1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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