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清朝末年, 慈禧是必須要提到的一個人, 在他的統治之下, 清朝的腐敗無能已經達到了巔峰, 內憂外患一刻也沒有停止過, 面對著風雨漂泊中的國家, 慈禧非但沒有想該如何振興清朝, 反而繼續貪圖享樂, 奴役著中國。 當八國聯軍侵華時, 慈禧第一個逃跑, 完全不顧國家, 百姓死活。
在1908年七十四歲的慈禧終于撒手人寰了, 不過在臨死前, 慈禧下了最后一道圣旨, 留下來三條遺囑, 這個圣旨的內容讓人覺得難以相信, 這是慈禧最后的遺囑。
第一條遺囑的內容是自今以后女人不能當政。 慈禧就是一個女人,
第二條是立溥儀為皇帝。 而光緒帝在自己去世前幾個小時就駕崩了, 這條遺囑是在光緒駕崩前立下的, 為何慈禧不將大權歸還光緒而另立皇帝呢?一是慈禧知道光緒皇帝對自己恨之入骨, 所以一定會讓光緒在自己之前死去。
二是一旦大權落入光緒手中, 光緒必定會對慈禧展開瘋狂報復, 這是慈禧最不能接受的。
第三條是太監不能擁有權力。 這第三條是歷代君王都非常重視的, 宦官亂政的例子數不勝數, 不管是哪朝哪代, 最怕的就是宦官奪權, 所以慈禧此舉也是為了清朝社稷著想, 想當初李蓮英就是因為借著慈禧寵信, 巴結他的人非常多, 他也利用職權貪污受賄了不少錢財。
慈禧的三條遺囑, 每一條都是為了清朝的社稷著想, 可惜的是清朝在她的統治之下已經是窮途末路了, 在她去世之后沒多久, 清朝就被滅亡了。 當然, 慈禧作為清朝滅亡的罪魁禍首, 民族的罪人, 已經是遺臭萬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