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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海军杀人案宣判:坐冤狱11年 全家被改判无罪

原標題:廖海軍獲無罪后給父母遺像磕頭

廖海軍給父母遺像下跪。 攝/記者楊小嘉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辰光李東)8月9日中午12點, 在被宣判無罪后, 廖海軍在律師的陪同下走出了唐山中級人民法院。

廖海軍拿出了父母的遺像, 擺放在地上, 向遺像磕頭, 告訴父母全家都已經無罪了。

宣判結束后, 廖海軍和律師走出法院。 攝/記者楊小嘉

8月9日上午,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廖海軍故意殺人, 廖友、黃玉秀包庇再審發回重審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廖海軍本人及辯護人、被害人家屬到庭參加了宣判。

上午9點30分, 庭審開始。 案件中被害人家屬有三人進入法庭。 進庭前, 被害人家屬韓淑琴情緒激動, 她說, 經常夢到孩子, “孩子在夢里說冷, 我給她燒點衣服, 這可上哪找她去……”

法院當庭宣判廖海軍無罪, 廖友、黃玉秀無罪。 原審審理查明, 1999年1月17日12時許, 廖海軍在家中將被害人陸甲(女, 歿年9歲)和被害人陸乙(女, 歿年9歲)殺害, 并在其父廖友、其母黃玉秀協助下將二被害人尸體拋入新集村村外一廢井內。 原審判決廖海軍犯故意殺人罪, 判處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廖友、黃玉秀犯包庇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認為, 原審被告人廖海軍犯故意殺人罪, 原審被告人廖友、黃玉秀犯包庇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遂作出上述刑事判決。

廖海軍的辯護律師李長青在法庭外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他表示基于目前廖海軍一家三口都已經被宣告無罪的情況, 由他本人和王飛律師組成的工作團隊將即時展開下一步的工作, 代表廖海軍一家三口向法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廖海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則表示, 在提出國家申請的同時, 他也會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制造這起冤案的個別司法人員的責任, 包括追究對其全家暴力取證的警務人員的刑事責任, 以及相關的檢察機關和審判的瀆職責任。

開庭結束后, 廖海軍將在其辯護人的陪同下驅車趕往一百多公里外的父母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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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新聞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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