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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廖海军杀人案重审宣判:全家获无罪

廖海軍拿著父母的遺像來到法院 攝/記者 李東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辰光 李東)8月9日上午, 一度引起公眾高度關注的唐山廖海軍殺人案在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宣判, 廖海軍本人及其已故的父母均被宣告無罪。

8月9日,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廖海軍故意殺人, 廖友、黃玉秀包庇再審發回重審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并當庭宣判廖海軍無罪, 廖友、黃玉秀無罪。

原審審理查明, 1999年1月17日12時許, 廖海軍在家中將被害人陸甲(女, 歿年9歲)和被害人陸乙(女, 歿年9歲)殺害, 并在其父廖友、其母黃玉秀協助下將二被害人尸體拋入新集村村外一廢井內。

原審判決廖海軍犯故意殺人罪, 判處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廖友、黃玉秀犯包庇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認為, 原審被告人廖海軍犯故意殺人罪, 原審被告人廖友、黃玉秀犯包庇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遂作出上述刑事判決。

8月9日一早, 廖海軍前往法院。 攝/記者 楊小嘉

唐山廖海軍案回顧

1999年1月17日, 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新集村的兩名小女孩神秘失蹤。

失蹤的兩個小女孩一個是9歲的楠楠(化名), 另一個是9歲的紅紅(化名), 分別是村內兩個陸姓村民家的孩子。

48小時后, 兩個小女孩的尸體被發現在村邊的一口枯井內,

孩子的身上還捆綁著一條帶有血跡的繩索, 遷西縣公安局迅速成立了專案組。

1月25日, 當地警方宣告破案, 稱殺人者是新集村17歲的村民廖海軍。

廖海軍1981年出生于吉林省, 1990年隨母親來到遷西縣新集村, 廖海軍的母親嫁給了新集村村民廖友。

據警方《破案報告》記載:接報案后, 市縣兩級公安機關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 展開偵查。 經大量工作后新集村廖海軍有重大嫌疑, 1999年元月25日對其依法訊問, 其對元月17日將被害人騙到家中, 在東屋用菜刀殺死, 其父母回家共同拋尸于水井里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該案卷宗披露, 事發后, 警方在廖海軍家的東屋床邊墻壁上發現了一塊血跡, 同時在他家西屋門邊的木板上、墻皮上也發現了少量血跡,

于是懷疑這里是殺人的第一現場。 在警方宣告破案的時候, 還沒對血液進行DNA鑒定, 但已經取得了廖家人承認殺人和拋尸罪行的筆錄。

1999年1月26日和2月5日, 遷西警方分兩次將從廖海軍家提取到的血跡樣本送到公安部, 請求公安部利用DNA技術檢驗送檢的血樣是否來自被害人。

1999年2月12日, 公安部出具了《鑒定報告》:廖海軍家床邊及木板上的血跡不是被害人所留。

1999年8月5日, 遷西警方再次向公安部送去了從廖海軍家提取到的所有血跡樣本, 請求公安部再次檢驗這些血跡中是否有被害人血液。

1999年8月27日, 公安部再次出具了《物證鑒定書》:廖海軍家西屋提取的血痕的基因與被害人的基因不同, 而與廖海軍母親黃玉秀基因相同。

木板上、墻皮上的血痕基因相同, 與被害人的不同, 但與廖海軍父親廖友的基因相同。

兩次的鑒定報告均明確表述:當地警方認定的殺人現場沒有被害人的血跡。

2000年12月19日, 遷西警方再次送檢了從現場提取到的血跡, 但這次并不是送到一百多公里外的公安部, 而是送到一千多公里外的上海市公安局。

2000年12月29日, 上海市公安局出具了《DNA檢驗報告》:送檢樣本顯示較強的等位基因與嫌疑人黃玉秀的等位基因相同, 其中顯示較弱的等位基因與被害人的等位基因相同, 不能排除該血跡中混有被害人的血液。

這一次, 這份案發近兩年后所做的DNA檢驗報告, 成了認定廖海軍全家犯罪的直接證據。

同樣成為該案證據的,

還有遷西警方于案發一年之后送到遼寧省公安廳的一份物證:警方稱是從捆綁尸體所用的繩索上找到的兩根毛發。

2000年1月26日, 遼寧省公安廳出具了《刑事技術鑒定書》, 結論是:送檢的毛發為廖海軍的父親廖友的。

2003年7月9日作出一審判決, 認定廖海軍犯有故意殺人罪, 判處無期徒刑;其父母犯有包庇罪, 分別判有期徒刑五年。

2004年1月, 廖海軍的母親黃玉秀首先出獄, 一個多月后, 廖友也刑滿釋放。 從出獄的那一天起, 黃玉秀就開始申訴。 在黃玉秀看來, 當年指控她兒子廖海軍殺人的案件證據嚴重不足, 同時很多物證在送檢的時間上過長, 不排除有人故意或是過失污染物證。

2004年7月,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了廖海軍案件的申訴。 2006年9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了廖海軍案件的申訴。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了黃玉秀的申訴,并且調取了廖海軍故意殺人案的全部卷宗材料。

2009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達《指令再審決定書》,指令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廖海軍故意殺人案。

2009年11月25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銷了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同時將廖海軍故意殺人案發回到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2010年4月24日,廖海軍被取保候審,走出了已經生活多年的監獄。

2010年12月2日,廖海軍父親廖友因病搶救無效去世。

2016年5月26日重審開庭審理。

2018年7月16日,母親黃玉秀因病搶救無效去世。

2018年8月9日,重審再次開庭,并宣告廖海軍及其父母無罪。

2006年9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了廖海軍案件的申訴。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了黃玉秀的申訴,并且調取了廖海軍故意殺人案的全部卷宗材料。

2009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達《指令再審決定書》,指令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廖海軍故意殺人案。

2009年11月25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銷了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同時將廖海軍故意殺人案發回到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2010年4月24日,廖海軍被取保候審,走出了已經生活多年的監獄。

2010年12月2日,廖海軍父親廖友因病搶救無效去世。

2016年5月26日重審開庭審理。

2018年7月16日,母親黃玉秀因病搶救無效去世。

2018年8月9日,重審再次開庭,并宣告廖海軍及其父母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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