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斗, 算是歐洲舊時期的一個常見的習俗。 當兩位紳士互相爭執, 各不退讓的時候。 大家約個時間、地點, 找個雙方信任的公證人, 或者是裁判。 舊時候的歐洲貴族就喜歡來這套, 這不僅牽扯了一個人的聲譽, 還對個人利益有一定的影響。 經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拒絕決斗的那一方需要交付一定數量的處罰金。 你們可以理解為可能拒絕方實力不濟, 破財免災了。 值得一提的是, 一旦對方把決斗用的白手套摘掉就別以為受點傷就完事兒了, 對方要玩命了
同樣決斗作為一種文化, 出現在大量的文學作品,
同樣, 決斗文化也催生出了許多的運動項目, 像是以拳擊為代表的各種搏擊類項目, 再比如擊劍比賽, 甚至許多像是群體體育項目中許多選手也有著一對一的單挑。 這些多多少少都帶著一些決斗文化的影子。
歷史上比較出名的決斗, 大概是俄國大詩人普希金和自己的情敵法國人丹特士的決斗了。 1831年的2月17日, 普希金為了自己名譽和妻子向這位法國的年輕人進行了決斗。
有趣的是, 美國著名作家馬克吐溫也在朋友的蠱惑這下, 向當地的一位報社編輯提出了決斗。 所幸的是, 當時馬克吐溫請了一位當地實力強勁的槍手作為自己的陪練, 槍手在向外吹噓了馬克吐溫的槍法之后。 對方很識趣地認慫了, 不然我們很有可能就是去了一位偉大的作家了。
在我國古代, 很少有把集體利益亦或是個人利益牽扯進決斗的這種事情中。 這透露出中國人的古智慧中的一種狡黠, 即能用腦子解決的事情為什么要訴諸武力這種非理智的行為。
不過同樣是在中國的許多文學作品中, 也有許多決斗方面的記載。 最典型《三國演義》或者是《隋唐演義》里就描寫了許多的決斗場面, 可以說各有各的精彩了。 另外, 武術屆也有各派之間的武義切磋, 也可以視作一種決斗文化的體現, 要知道武義切磋可是要簽生死狀的。 民間也有像是比武招親之類的小規模決斗文化, 可以說是趣味十足了。
其實早在很久之前, 歐洲人就不再進行決斗了。 英國最后一場因為決斗發生的命案發生在十九世紀的五十年代, 在那之后就沒有過關于決斗致死的記載。 決斗也被視作了違法行為, 進入法治社會之后, 這種富有特色的行為, 也就只有在影視文學作品之中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