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農村正在掀起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新時代, 土地改革旨在保障農民朋友的土地權益, 提高農村土地資源的使用效率, 而土地確權登記工作在土地改革過程中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 如今土地確權工作已經即將進入尾聲, 在2018年底將會全面結束, 可在土地確權過程中, 農民朋友卻遇到諸多的問題, 尤其是戶口與土地的問題, 要知道只有擁有農村戶口, 才能夠獲得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那么如果不是農村能不能開展農村土地確權呢?
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農村的土地屬于農村集體組織所有,
1、戶口遷出, 土地未交回的農民
目前在農村土地確權過程中, 戶口遷出的農民朋友主要分為兩種情況:一類是土地確權之前就將農村戶口遷出;另一類是則是在土地確權過程中將戶口遷出。 對于第一種情況來說,
2、上學、服刑、當兵戶口遷出的人
對于農民朋友而言戶口遷出有的是以為生活、教育等等方面將戶口遷出到了城市, 而還有一部分則是由于上學、服刑、當兵等等原因將戶口遷出, 而對于這一部分農民而言, 其依舊享有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在土地確權登記過程中, 依舊能夠作為共有人進行確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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