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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拼命24年 高管查出肝癌被降薪到每月1200元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他曾是公司高管, 拿著令人羨慕的高薪。 然而, 3年前的一次體檢, 卻被確診為肝癌, 讓他的人生急轉直下。

在患癌兩年的時間里, 工作24年的所有積蓄, 一下子全部花光, 萬念俱灰時, 卻發生了更加讓人崩潰的事!

他仰天長嘆:到頭來卻是這樣的結局……

一次體檢他被確診為肝癌

從高薪到每月1200元的遭遇

尤先生是廈門一家美資物流公司的大客戶經理, 已經工作24年, 可謂“元老”。 公司早年在廈門開立辦事處, 他就入職了, 工作兢兢業業, 步步高升, 一切看起來順風順水, 他的愿望是為公司服務到“功成身退”。

命運卻和他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 2015年9月, 他在一次體檢中被確診為肝癌, 一時間萬念俱灰。 在家人和朋友的鼓勵下, 他決定積極接受治療, 以求早日恢復, 重新回到工作崗位上。

然而, 就在被確診為肝癌之后, 發生了讓他不敢相信的事, 從原來令人艷羨的高薪到住院后的第二個月, 工資條卻瞬間降至1200元……

住院的次月, 他看到工資條時, 幾乎不敢相信, “只有1200元, 我查了幾遍, 還以為自己看錯了。 ”公司的做法讓他很寒心, 他打電話給公司確認, 原來, 這就是他病假醫療期間的薪酬。

“正是需要錢的時候, 沒了經濟來源, 讓我怎么辦, 讓我的家庭怎么辦?”他與公司的臺灣老板協商數次, 但沒有結果。 他幾乎崩潰。

不僅工資“斷崖式”下跌,

而且尤先生還要倒貼錢。

由于原先的工資高(月薪2.5萬), 他的醫社保自繳部分金額高達4000多元。 這樣一來, 扣除1200元工資, 他還得倒貼3000多元給公司繳醫社保。

治療2年花光所有積蓄

公司的回應是……

兩年的治療期, 尤先生不但花光了積蓄, 還向親戚朋友借了不少錢。

治療期滿后, 迫于經濟壓力, 尤先生原本打算回去工作, 然而公司至今未安排工作崗位。 他與公司上海行政總部交涉, 得到的答復是:這是遵照廈門市地方規定處理的, 是完全符合法律要求的。

對此, 導報記者致電該物流公司廈門相關負責人。 該負責人對尤先生的遭遇表示了問候和關心, 說尤先生是公司的老員工, 他們一起共事多年, 不過, 醫療期間對其工資的調整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來執行的,

并非只針對一個人進行的調整, 公司對所有員工一視同仁。

而對于自己的遭遇, 尤先生仰天長嘆:“我為公司奉獻了24年, 到頭來卻是這樣的結局, 都不敢想接下來要怎么辦, 這是把我逼入絕境。 ”

尤先生患癌后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律師這么說。

律師:這是變相侵害職工權益

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陳奇斌律師認為, 根據《廈門市企業工資支付條例》,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醫療期和工齡長短發放病假工資。 本案中, 公司雖然沒有違反病假工資最低要求——最低工資標準的80%(2015年廈門最低工資標準為1500元, 2017年7月起調整為1700元), 卻沒有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進行發放。

據介紹,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規定,

職工病假期間依據工齡狀況決定工資比例, 連續醫療期間超過6個月時, 病傷假期工資停發, 改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 按月付給救濟費, 其標準如下:本企業工齡不滿1年者, 為本人工資40%;3年以上者, 為60%。 1997年, 省勞動廳出臺關于企業職工病假期間工資的規定, 應以扣除獎金、津貼、加班工資為基數。

律師認為, 根據尤先生醫療期和24年工齡, 公司應酌情適當提高其病假工資待遇, 否則就是變相侵害職工權益。

工作24年不幸查出肝癌, 而之后發生的一切, 讓人唏噓。 這世上除了生死, 都是小事!

原標題:為公司拼命24年, 男子查出肝癌后竟落得如此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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