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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因交接失误给患者做了“假手术”,副院长:影响不大

醫患關系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 究其原因醫療屬于賣方市場, 因專業度差異懸殊, 很多時候主動權并不在患者手里。

在醫院里沒有自由選擇藥品的時候, 更沒有砍價的余地。 如果單從銷售角度去講, 醫院大可看作是一個賣服務賣藥品的商家, 而且更偏向于賣服務, 一般賣服務的商家又特別愿意把消費者捧為上帝。 但醫患之間的這個買賣關系有點特殊, 不是你想買什么就買什么, 而是他讓你買什么就得買什么, 涉及到有風險的操作還得讓你簽免責書。 在現代商業活動中, 當慣了上帝的消費者來到醫院突然發現對方才是主子,

這樣的落差下自然難免激發矛盾。

湖北浠水縣蘭溪鎮56歲的繆細英兩年前感到胃部不適, 經常腹脹和反胃。 今年二月份到黃石中心醫院進行檢查, 被診斷為“胃多發性息肉”“糜爛型胃炎”。 因息肉較多, 醫生建議做手術切除。 胃鏡切除息肉并不算什么大手術, 醫生也這樣安慰她, 叫她不要緊張, 但同時還拿出一張單子, 表示手術有風險, 請在治療同意書上簽字先。

果然, 繆細英被推進手術室半小時就出來了, 看來確實是個小手術。 繆細英擔心惡性病變, 還特地問了醫生, 醫生告訴她沒事兒, 息肉是良性的, 這又不是腫瘤。 術后需要進行輔助治療, 打止血針, 吃藥等等自不必說, 一頓調養后出院。

出院單上寫的很明白:患者入院經藥物、手術、對癥治療后, 病情穩定, 予以今日辦理出院。 而在“已實施的診療操作或手術”一欄則標明:2018-3-13胃鏡下行胃多發息肉切除術。

三個月后, 繆細英回到醫院復查, 檢查的醫生正是那天給她“做手術”的醫生, 檢查結果卻讓她有些蒙圈:息肉還在, 沒有做過手術。 繆細英忙說明三個月前剛做的息肉切除, 醫生還問她在哪兒做的, 檢查完后醫生給了肯定回答, 息肉仍在, 確實沒做過手術。 治病要緊, 繆細英只得重新辦理住院, 重新被推進手術室切除息肉。

這樣奇葩的事情還真不常見, 難不成進手術室的那半小時只是被麻醉后睡了半小時?后來醫院查明醫生交接的時候出現失誤, 那天的手術果然沒有做。

這讓繆細英有點接受不了, 貽誤病情不說, 術后還無端打針吃藥, 對身體造成了二次傷害, 這必須得有個說法, 于是向醫院索賠5萬元。 結果輾轉跑了6趟都沒把這個說法討回來, 問醫生, 醫生做不了主, 問領導, 根本連領導的影子都見不到。 以為副院長說, 5萬賠償要的太多了, 胃息肉并不是惡性腫瘤, 早一天晚一天切除影響不大, 沒給繆細英造成嚴重后果, 如果談不攏, 可以到法院起訴。

我們不妨來探究一下造成這次烏龍事件的原因, 據我所知醫生要進行某一臺手術都會提前一天或幾天預定, 以便患者能調整好身體。 對于息肉切除來說則需要禁水禁食來清空腸胃, 也就是說這是一件計劃內的事情, 計劃在哪個時間段給哪個患者做什么手術,

需要幾個助理來配合, 都是提前安排好的。 在這樣的前提下, 就算交接失誤, 就算別人不知道有沒有做手術, 醫生自己心里沒數嗎?助理難道也不知道當時沒干活兒嗎?筆者剛畢業的時候進了一家只有二十幾個人的小公司, 每天下班前都需要做當天的工作總結, 匯報工作進度。 難道醫生在下班前不會對自己當天的工作做一個簡單的梳理嗎?如果稍作梳理也不至于三個月后才發現問題吧。 再說切除息肉需要用到很多一次性醫療器械, 如果沒做手術的話從庫存上也會有出入吧?由此可見, 這原本就是一個不應該出現的錯誤, 說明工作流程或復核機制是有問題的。

這也許就是繆細英最不能接受的地方,

所謂的5萬塊賠償要討也不過是這個說法, 你犯了不該犯的錯誤, 應當做出一定補償。 誠然, 腸胃息肉是很常見的小問題, 別說晚三個月, 就是晚一年切除可能也無大礙, 但副院長這樣說似乎有些不近人情, 讓人看不到認錯的態度, 如果真的對生命健康產生影響了, 恐怕就不是5萬塊能解決的問題了。 而且只要有糾紛就難免爭論, 哪怕你扯著脖子跟患者據理力爭都沒關系, 最怕的是找不到人, 以至于跑了六趟都解決不了, 這種姿態明顯有種躲避問題的嫌疑, 甚至于說根本就沒把這問題當回事兒。

當然, 一個醫生或一個院長代表不了整個醫療界, 筆者并沒有否定所有醫療工作者的意圖。 但醫患關系已成為社會普遍存在和討論的問題卻是不爭的事實,要緩解這一矛盾,就需要所有醫生也好、患者也好,以身作則多理解對方,否則問題還會持續存在下去。

我是十九妹,用感恩的心去關注社會,希望您也能關注我。

但醫患關系已成為社會普遍存在和討論的問題卻是不爭的事實,要緩解這一矛盾,就需要所有醫生也好、患者也好,以身作則多理解對方,否則問題還會持續存在下去。

我是十九妹,用感恩的心去關注社會,希望您也能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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