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見情已深, 未語可知心。 如果你不小心被愛情辜負, 那就學會吐出來, 縱然愛情遠了, 我的友情依然支持你----明一悅讀。
明一悅讀:你好。 我和女朋友戀愛近一年, 相親認識的, 感覺她人還不錯, 年齡都不小了, 上個月介紹人兩邊跑著, 商量婚期。 想結婚就要考慮兩件事, 一是彩禮, 二是婚房。 女方家先提出12萬彩禮, 雖說在當地不算最多, 但也超出了我們的預算范圍, 所以讓介紹人前去女方家再商量商量, 昨天女友突然給我打電話說“彩禮不要了, 不是要買房嗎?就當作是我買房的錢, 在房本上給我加個名就行。
明一悅讀:女友提出“不要彩禮, 房本上加個名就行”, 究竟是為何?肯定是為了鞏固婚姻中屬于自己的那部分利益, 婚姻脆弱, 脆弱到需要用法律來維護權益, 所以必須早做打算和處理。 那么女友提出的這個要求, 你是否應該答應呢?不防也從權益上來衡量吧, 12萬彩禮和一個加名, 孰重孰輕?一年的感情和一世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