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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女惨遭多人性侵后焚尸 家属:这种人就不应该活着!

據臺北報道, 前年新竹河濱公園內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事件, 一名年僅14歲的少女遭受多人毆打并性侵致死, 犯罪嫌疑人為了掩人耳目竟對其尸體焚燒, 其行為喪心病狂, 令人發指!

高院分別對其幾名涉事人員給予最嚴厲的刑罰, 然而幾人面對鐵一樣的事實竟拒不認錯, 法官對其中一名主犯實行了死刑!


主犯林某

事件回顧:

14歲少女邱某在網咖內認識兩名少女謝某與曾某, 期間謝某和邱某發生爭吵, 氣不過的情況下謝某將邱某辱罵鄰居黃某的事情告發, 28歲的黃某像自稱“冥王”的林某(32歲男友)訴苦,

出于保護, 林某找來陳某(27歲)、古某(23歲)與何某(21歲)當幫手, 前年5月17日晚上將邱某強行帶到河濱公園附近進行毆打致死。

期間5人分別用竹棍, 安全帽等毆打邱某后仍不解氣, 隨即叫曾某及謝某拿起石頭砸向邱某, 場面暴力殘忍, 面對幾人的暴行邱某苦苦求饒, 林某稱, 給你兩條路, “一條是打死你, 一條是讓我們上你!”迫于活命邱某遭受幾人輪奸, 事后林某問及邱某“爽不爽, 誰的大”等下流詞語繼續羞辱, 離開時他又一腳將邱某踹倒在地, 邱某頭部著地昏迷不醒, 幾人如沒事人一樣離開并去了KTV唱歌。


涉案人黃某

數小時后男子何某良心不安, 悄悄前往現場查看, 發現邱某已經沒了呼吸, 隨即聯系其他幾人一起用汽油將其焚燒,

謝女為了炫耀, 事后將整個事件講給了朋友, 此案才算曝光。

隨后法院一審判決林某等人手段殘忍, 性質惡劣, 但因鑒定為智力中低, 行動不受控制, 且無反社會人格, 依殺人罪, 強制性交罪判處5人無期徒刑。

5人不服上訴, 高院認為5人動機并非是殺人而是傷害致死, 逐改判陳某, 林某兩名主犯無期徒刑, 何某, 古某分別判處25年與28年有期徒刑, 可上訴!

但最高院發回重審, 近日更改一審判處, 將林某改判死刑, 古某, 何某, 陳某判處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黃某被列為共犯判處20年有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20年。

案件經過兩年多時間總算還邱某一個公正, 但她卻永遠離開了, 邱某的父親對著鏡頭稱, “這種人就不應該留在我們這個社會上理應判處死刑殺雞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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