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白江的一小區里, 有一戶業主羅女士因長期堆放大量垃圾在家中, 發爛發臭, 嚴重影響周圍鄰居的生活, 于是該小區業主便以被侵犯相鄰權起訴羅女士。 青白江法院判決羅女士清理屋內垃圾后, 她仍遲遲沒有行動。 8月1日, 經權利人申請, 青白江法院執行局協同社區工作人員及小區物業, 對羅女士屋內垃圾采取強制清理措施。
羅女士獨居在青白江的一小區內, 平常喜歡撿一些生活垃圾回家, 長時間堆放大量垃圾導致屋里屋外臭氣沖天, 且產生巨大的安全隱患, 也嚴重影響鄰居的生活。
發現問題后, 社區、物業公司及小區業委會多次找羅女士做思想工作, 要她清除垃圾, 消除隱患。 羅女士也多次承諾清理室內垃圾, 但怠于實施, 收效甚微。 于是, 住在羅女士隔壁的范某將羅女士訴至青白江法院, 訴請羅女士搬出屋內全部垃圾, 停止侵害相鄰權、消除危險。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羅女士在屋內長期堆放大量垃圾的行為, 違背相鄰各方之間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 嚴重影響鄰里的正常生活, 因此支持了范某的訴訟請求。
8月1日, 經權利人申請, 青白江法院執行局協同社區工作人員及小區物業對羅女士家中的垃圾采取強制清理措施。 “案件中, 羅女士屬于侵犯了鄰居的相鄰權,
據介紹, 法院出動10名干警和6名清運人員, 共花費1天, 三輪車運了30車, 才將羅女士屋內的垃圾基本清空。
成都商報記者 趙瑜 青白江法院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