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 杭州保姆縱火案被依法判決, 一審的結果是死刑, 并且決定執行死刑!這件事在社會上影響很大 , 很多人都在為林爸爸聲援, 同時也希望林爸爸能振作起來!對于判決結果, 廣大網友都認為她是罪有應得, 但是很多人也會在想了, 杭州保姆判處死刑, 為何在新聞中, 我們也會聽到另一種說法呢?死刑并緩期兩年執行, 這又是什么意思呢?
這種死刑也叫死緩, 從字面上的意思是, 兩年后執行死刑, 那么, 如果兩年過去了, 判處死刑的犯人還會死嗎?專家說出一番話, 可能你都不會怎么相信!
如果一個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了,
李洪濤是浙江大學的高材生, 但是由于他伙同他人偽造印鑒, 被逮捕, 但是多次成功越獄, 而且還搶警車到處招搖, 在1993年被判處死刑, 但是正當要執行死刑的前一天, 由于他發明了專利, 被改為無期徒刑, 后來又憑借著多項專利技術獲得減刑, 在2009年的時候就已經刑滿釋放了!
也正因為在當時李洪濤沒有犯下人命案等重大惡劣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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