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8月16日起首都机场航站楼前道路将限时停车

資料圖:首都機場排隊登記的旅客。 中新社記者 蘇丹 攝

中新網8月7日電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今日發布通告, 決定自2018年8月16日起, 對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航站樓前道路采取限時停車交通管理措施:1號航站樓、2號航站樓出發層機動車臨時停車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含通行時間), 3號航站樓出發層、到達層機動車臨時停車時間不得超過8分鐘(含通行時間)。

通告明確, 首都機場航站樓前道路是乘客抵離首都機場的上下乘客區域, 在規定的道路范圍內, 機動車在限定的時間內臨時停車, 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應當立即駛離。

通告規定, 以下道路范圍內, 機動車臨時停車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含通行時間):1號航站樓由東引橋(或者機場高速分流處)經出發層至西引橋;2號航站樓由出發層與停車樓分流處, 經出發層至1號航站樓與機場高速分流處。

通告規定, 3號航站樓前以下道路, 機動車臨時停車時間不得超過8分鐘(含通行時間):由東引橋合流處經出發層至西引橋分流處;由到達層入口經到達層至到達層出口。

通告指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 在限時停車道路設置交通標志, 明確限時停車起點、終點和時間。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交通標志的指示行駛, 違反限時停車規定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

并予以處罰。

通告指出, 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及乘坐人數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大型客車不受限時停車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