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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对新婚的我说:房产证凭什么写你名?我回怼:我凭什么还房贷?

我和丈夫韓東偉是在大學里相識相愛的, 大學四年我們走過了甜蜜與爭吵的日子, 后來畢業我們又去了同一個城市工作。 原本結婚的時候婆婆是極其不同意這門婚事, 因為她說不喜歡外地媳婦, 婆婆是一位非常傳統守舊的人, 她覺得像她兒子那樣優秀的青年才俊, 就必須得找一位有錢有地位的富家小姐來相配。

即便婆婆家也不過是普通人家, 可她就是看不起同樣普通人家的我。 當時看到婆婆態度那樣堅決, 我本來想放棄這段感情, 但是老公卻一直堅持不肯分手, 后來在他絕食的威逼下,

婆婆總算同愿了這門婚事。

原本想著無論婆婆怎么不喜歡我, 只要結婚后我盡量對他們好, 婆婆一家人就會真心接納我。 但是沒想到, 結婚第二天, 婆婆就因為房子的事情逼著她兒子和我離婚。

事情的起因是因為老公的房子, 那套房子是婆婆和公公付首付給老公買的婚房, 結婚前夜老公和我商量, 房子的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 然后婚后我們一起還房貸。

可是沒想到, 結婚第二天, 當老公向婆婆說出這件事的時候, 她大發脾氣, 指著我怒罵:“這件事肯定是你出的主意!我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東西!這房子是我給我兒子買的, 是我付的首付, 憑什么寫你名字!”

聽到婆婆如此怒罵, 當時的我也是氣的不行, 直接怒會懟她:“憑什么?既然你不愿意寫我名字,

那我憑什么給你家還房貸?憑什么給你家生兒育女, 憑什么做牛做馬掙錢養家?”

婆婆被我的一番話懟得無言以對, 但是緊接著她坐在地上大哭撒潑, 然后逼著她兒子和我離婚, 說不該娶了我這么厲害的女人。

我并非是一位蠻不講理的女人, 也并非要搶走婆婆家的房子, 只是婆婆這番話實在讓我覺得屈辱。 如果一個女人結婚后不能被婆家人當做自家人, 還要受到如此猜忌, 那么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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