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付寶、聯動優勢收央行巨額罰單
新京報
國付寶、聯動優勢收央行巨額罰單
分別被罰沒4646萬和2640萬;國付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法律
新京報訊 (記者宓迪)8月6日, 新京報記者從央行北京營管部官網獲悉, 國付寶、聯動優勢兩家支付公司因違反相應規定收到監管部門罰單, 罰沒金額分別為4646萬元和2640萬元。 此外, 央行上海分行同樣公示了對支付寶罰款412萬元的罰單——因其違反支付業務規定。
二者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務
據悉, 此前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對國付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付寶公司)開展了支付業務和履行反洗錢義務執法檢查;對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動優勢公司)開展了支付業務和跨境外匯收支業務執法檢查。
央行營管部公告稱, 經查實, 國付寶公司和聯動優勢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術手段對境內網絡特約商戶的交易情況進行檢查, 客觀上為非法交易提供了網絡支付服務。
此外, 國付寶公司還存在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未按規定披露相關事項、未按規定存放和使用客戶備付金、未留存商戶檔案等違法違規行為;聯動優勢公司還存在特約商戶資質審核不嚴、未按規定使用客戶備付金、部分支付賬戶未達到實名制認證要求、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等違法違規行為。
營管部公告認為, 國付寶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國付寶公司、聯動優勢公司均引起大量舉報投訴, 社會影響惡劣。
兩者均被開出千萬級罰單
公告表示, 綜合考慮國付寶公司和聯動優勢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的事實、性質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具體情節, 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及北京外匯管理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聯動優勢公司給予警告, 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2079185.64元, 并處罰款人民幣14319713.64元, 合計罰沒人民幣26398899.28元。
監管部門對支付行業違規保持高壓
公告指出,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及北京外匯管理部將繼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 認真落實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部署,
此外, 記者從央行網站獲悉, 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 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作出“處以罰款人民幣412萬元”的處罰。 公示表顯示,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18年8月6日。
近年來, 監管部門對支付行業違規行為保持了高壓態勢, 包括財付通、支付寶在內均曾收到過監管部門處罰。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 截至6月19日, 2018年以來央行系統針對第三方支付公司違規行為開出了52張罰單, 總罰沒金額達3142.8萬元, 已經超過去年水平。
據報道, 截至8月6日,
此前新京報曾報道, 2017年央行系統公布的支付機構罰單超過百張, 罰沒金額超過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