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 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對被告人馬高潮執行死刑。
南陽中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2月29日12時許, 被告人馬高潮趁南陽一中放學之機, 駕車加速沖入校內, 繞辦公樓前花壇沖撞學生人群, 先后將學生李某某等6人撞傷。 之后, 馬高潮車沖出校門, 向南行駛至建設路與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處, 又加速沖中向過馬路的學生人群, 致南陽一中學生王某某當場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傷。 被告人馬高潮在駕車逃離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
南陽中院認為, 被告人馬高潮為泄私憤,
行刑前, 南陽中院依法安排被告人馬高潮和其近親屬進行了會見。
來源:天平南陽(nanyangfay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