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陽中院今日對馬高潮執行死刑
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8月7日消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對被告人馬高潮執行死刑。
2017年7月6號,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馬高潮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對被告人馬高潮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憲等共計人民幣680000元。
2017年7月6號一審宣判
南陽中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2月29日12時許,被告人馬高潮趁南陽一中放學之機,駕車加速沖入校內,繞辦公樓前花壇沖撞學生人群,先后將學生李某某等6人撞傷。
南陽中院認為,被告人馬高潮為泄私憤,故意駕車沖撞人群,致一人死亡、多人受傷,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告人馬高潮所犯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予嚴懲,法庭遂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馬高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馬高潮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后,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行刑前,南陽中院依法安排被告人馬高潮和其近親屬進行了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