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TMT頻道8月6日訊, 今日,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發布行政處罰信息, 支付寶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行政處罰412萬元。 另外, 據央行網站今日消息, 中國央行營業管理部日前對國付寶公司給予警告, 合計罰沒人民幣4640萬元。
近來, 支付寶已多次被央行及外匯管理局公開處罰。
4月8日, 據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披露, 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因多項違規, 被判處罰款18萬元。 信息公示表顯示, 支付寶違法行為類型主要為客戶權益、產品宣傳、個人信息保護三大方面。
2月份,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旗下《中國外匯》報道,
2017年5月,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發布行政處分決議書, 支付寶因違背付出事務規則被要求期限改正, 處以罰款3萬元。
此外, 央行網站今日發布公告, 第三方支付公司國付寶日前被中國央行營業管理部給予警告, 合計被罰沒人民幣4640萬元, 并對該公司相關責任人員處以罰款。
此前,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對國付寶公司開展了支付業務和履行反洗錢義務執法檢查。 經查實, 國付寶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術手段對境內網絡特約商戶的交易情況進行檢查, 客觀上為非法交易提供了網絡支付服務。
對此, 央行表示, 今后,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及北京外匯管理部將繼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 認真落實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部署, 嚴厲打擊互聯網金融亂象, 從嚴查處為各類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規范經濟金融秩序, 維護首都金融穩定。
(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