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滿族的天下, 清朝入關也就意味著滿族人與漢人之間的戰爭以滿族人的勝利漢人的失敗而告終。 這也就意味著在中原地區, 滿洲貴族會設立新的規定。
而漢人哪怕十萬個不愿意也必須要聽從, 就比如說清軍入關要求男子改變發髻。 漢人的心目中認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 剪發就是對父母不孝, 甚至有很多的漢人寧愿掉腦袋也不愿意剪發, 但是最后的結果還是屈服在了滿軍的指令下。
滿軍的一些命令不僅僅是針對漢人男子, 針對漢人女子的規定更是讓人不能接受, 就在清軍剛剛入關的時候,
那么這三條規定分別是什么呢?第一個是漢族女子不得隨意通婚, 第二條是漢族女子結婚需要報備, 第三條是滿族對漢族女子有生殺大權。 從這三項規定中就可以看出, 漢人女子其實并沒有什么地位, 尤其是第三條, 更是讓人難以接受。
那么清軍為什么要在剛剛入關的時候就提出這三條規定?
清朝實行的是八旗制度, 這八旗大多都是滿洲貴族, 當然也有漢人, 這些漢人則是在大清朝入關之前就早早歸順的人, 但是八旗之間也有等級, 可謂是等級分明。
而那些沒有被編進八旗的人,
其實, 八旗貴族的女孩都是往高處爬的, 自然不會去找漢人結婚, 更何況那個時候還講究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 所以說貴族女人嫁給漢人的基本上沒有。
但是八旗貴族的男子保不準的就能夠看上漢族女子了, 因為很多男人都難過美人關, 若是一個不小心干出點什么事豈不違反了滿漢不通婚的規定, 違反規定必然是要受罰的, 不然國家法律的威嚴何在。
但是也不能夠因為這件事情就狠狠的懲罰那些貴族公子吧, 所以就針對漢人女子提出了這一條規定, 如此一來若真有什么事,
針對第二條規定漢族女子結婚需要報備是因為清軍剛剛入關根基尚不穩定, 所以需要對人口進行掌握。 而女子結婚往往伴隨著人口的流動, 所以說清軍規定漢人女子結婚要報備, 這樣才能夠更好的掌握人口的流向。
至于第三點, 我們可以看出漢人女子是不值錢的, 但實際上清軍剛剛入關的時候就曾經進行過大屠殺, 漢人的命在很多滿族人的眼中就是不值錢的。
這一條規定不過是放在明面上來說罷了, 但實際上滿洲貴族若是私下殺了漢人男子, 大多數也是可以蒙混過關, 不用承擔什么責任的, 至于說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一點在當時根本不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