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出生的張某本來有著遠大前程——他有大學本科文化, 還是著名外企松下冷鏈大連公司的一名中層干部。 但是因為酒后沖動, 他在賠償了64萬元之后還被判緩刑。
去年9月24日, 張某宴請家人親戚在開發區金石灘一家飯店吃飯。 期間, 張某勸親戚劉某喝酒時, 劉某不喝。 兩人因此發生了口角, 之后酒席不歡而散。
在離席時, 張某越想越覺得沒面子, 又和劉某廝打起來。 這一動手就沒了準數——張某年輕, 直接將劉某打倒, 并將其右眼打成眼球破裂, 重傷二級。
這一來親戚變成了仇人。 因為構成重傷, 張某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
但無論如何大家都是親戚, 總不能看著張某被關進監獄。 在親屬們的反復斡旋下, 張某的家屬賠償了劉某64萬元, 這才獲得了諒解。 而張某也對自己的酒后沖動深感后悔, 認罪認罰。 這也令親屬們消了氣。
大連開發區法院近日開庭審理此案。 張某的辯護律師提出, 張某和劉某本是親屬關系, 此事又是因瑣事導致, 且張某已經賠償并獲得諒解, 希望判處緩刑。
近日, 開發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對張某“判三緩四”。 而張某也深感后悔。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 近年來法院判決的故意傷害案件, 很多被告都年輕有為, 但只為了一時之氣, 就出手傷人。 “只要構成輕傷二級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