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之前曾經有過一段婚姻, 而且他與前妻還有一個女兒。 后來, 因為兩個人感情不和, 所以離婚了, 離婚之后, 他的女兒一直由前妻帶在身邊。
在離婚之后, 他遇到了我, 我之前沒有結過婚, 在跟我交往的時候, 他就已經跟我說的很清楚了, 他之前有過一段婚姻, 而且還有一個孩子, 每月需要出一筆撫養費。
關于這種情況呢, 我也能夠理解, 畢竟他身為一個男人, 撫養自己的子女是理所應當的事情, 如果他連這一點都做不到的話, 那么我也不會嫁給他。
所以說他的一切過去了我都很了解, 而且也是在這種情況之下,
在離婚的時候, 他也并沒有什么財產, 本來就是一個非常普通的人, 財產分割下來幾乎也沒有什么, 但是我就是看中了他這個人, 所以義無反顧的嫁給了他。
在結婚三年之后, 我們兩個人一起努力, 通過貸款買了一套房子, 日子也漸漸過得好了起來。
在這三年之中, 他每個月都會給自己的孩子打一筆撫養費, 每周末會看孩子一次。
關于這些事, 我已經看開了, 因為我知道, 如果兩個人要在一起相處的話, 那么就要對他絕對的信任。
可是上周他看完孩子之后, 回到家之后, 臉色特別難看。
他就讓我停下手中的碗筷, 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我知道他有什么事情想要告訴我, 耐心的聽他講。
他醞釀了一會兒,
他說, 青兒, 我女兒得了重病, 住院需要手術, 手術費就得50萬, 現在我能想的辦法都已經想過了, 但是距離手術費用還有一大段的距離。
所以我在想, 能不能先把咱們的房子賣了, 讓孩子先脫離生命危險?
對于老公提出的這個請求, 我是有點詫異的, 我不知道他為什么會提出這樣一個請求, 也不知道他提出這個請求的時候是什么樣的心情。
其實老公平時對我不錯, 而且跟前妻離婚之后, 他們也沒有什么不舉的行為。
但是這個關頭我不能不為自己著想, 畢竟這房子是我辛辛苦苦打拼下來的, 如果賣了房子, 給她女兒治病的話, 我知道下半輩子我可能會過得更苦更累。
但是如果不賣房子, 見死不救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