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神兒演唱能力強
《中國好聲音》到了第三期, 盲選漸入佳境, 該出現的亮點次第出場, 哪位選手有冠軍相, 哪位選手有特色有看點, 都該初露端倪。 也許一些學員的個人所長和魅力需要通過后續的表演繼續發掘, 但根據往屆的經驗, 這第一次亮相總是最重要的。
在前兩期, 我們看到一些能唱、會唱的選手, 但更多的是為了出奇而出奇、為了搏眼球而搏眼球、為了辨識度而辨識度的表演, 形式大于內容, 把歌曲改得凌亂無序, 缺乏音樂上的必要性, 沒有太大意思, 也不會有多少人返回去重看再聽。
聽眾的要求很簡單——選一首適合自己的好歌,
我們可以類比一下穿衣。 你認為一套成功的衣著打扮是把各種名牌、飾物齊集一身, 把自己穿得跟“孔雀+衣架”似的, 還是選擇合襯的若干件衣服和飾物, 根據場合和自身特點作適度的搭配呢?很顯然是后者。 既然明白了穿衣服的道理, 也就應該明白唱歌編曲的道理。 同樣的,
“奇”不是音樂必需的, “誠”是音樂必需的。 無論是有志于邁入歌壇的新人, 還是縱橫歌壇多年的大腕, 都需要謹記這一點。 失去了“誠”, 你對音樂不再有“誠心誠意”了, 你的音樂就會變得浮華空洞, 貶值凋零。 或許在可以通過商業運作獲得一時熱度, 但時過境遷, 終將被掃入垃圾堆。
好聲音第三期變成周杰倫粉絲聚會
第三期出現了一波“周杰倫粉絲聚會”的場面, 多位學員都是奔著周杰倫而來, 這說明周杰倫在過去十幾年對華語樂壇的巨大影響力, 直至今天, 仍有“我們是聽著周杰倫的歌長大的”余波持續,
十幾年前, 周杰倫是最潮流、最多產、最多樣的音樂創作者;如今, 他寫過唱過的那些歌、他的唱法和對歌曲的處理還站在華語流行音樂的最前端嗎?如果你的回答是肯定的, 說明你對流行音樂的見識還停留在十幾年前, 沒有提升;如果不是, 那么為什么要奉其位圭臬, 亦步亦趨地變成一場粉絲見明星的盛大聚會呢?
有人可能會反駁:難道唱周杰倫的歌就是駐足不前?那還有人唱Whitney Houston、Celine Dion呢, 有人唱鄧麗君和蔡琴的歌呢, 豈不是比周杰倫的歌更古老?
這個問題要想詳解, 需要寫一大篇文章,
為什么有后輩不斷翻唱Whitney Houston或Celine Dion的經典名曲, 而且是模仿她們的唱法和處理?這可不是駐足不前。 而是因為這兩位歌壇天后級的人物代表了演唱技術的巔峰, 至今歐美流行樂壇涌現了那么多有天賦、有技術的新生代歌手, 有哪位敢說超越了Whitney Houston或Celine Dion的演唱技術?她們是各自音樂類型里的教科書式的示范, 唱法具有標志性和合理性, 值得繼續揣摩和效法。 世界上99.99%的歌手苦練一輩子, 哪怕就練一首歌, 也達不到Whitney Houston或Celine Dion的完成度。 但只要繼續練,
而唱鄧麗君和蔡琴的歌又有不太相同之處。 除了模仿秀, 已經很少有人直接在比賽中照搬鄧麗君或蔡琴的唱法了。 她們的一些經典名曲在華語圈內為人熟知, 大多數觀眾都聽過, 有一種親切感。 把這些歌拿來改編, 可以先賺個印象分。 這與現在電視劇《射雕英雄傳》或《流星花園》被翻拍了一版又一版, 具有相似的觀眾心理基礎。 鄧麗君和蔡琴的演唱技術其實也很出色, 直到今天聽來, 仍有可取之處, 但并不是當前華語流行音樂的方向。 說白了, 哪怕出現一個跟她們二位唱得一般不二的歌手, 也很難重現她們的輝煌, 甚至連發片都難。
與Whitney Houston或Celine Dion的區別在于, 如果你達到了這兩位的技術水平, 那么即使在歐美流行樂壇也必然有一席之地,哪怕你是個亦步亦趨的跟隨者。曾經的菲律賓天才少女Charice Pempengco就是以學習這兩位的技術而成名的,然后就上了《GLEE》、奧普拉脫口秀,在Celine Dion的演唱會與偶像合唱,并跟隨David Foster在美國巡回表演,還發了專輯。(注:她的起步很好,后來事業發展的不順利是另有原因)
Jessie J在《歌手2018》的表演中,也唱了Whitney Houston和Celine Dion的成名作,歌曲處理和發聲技術多有效仿之處,當然也加了自己的變化,贏得高度評價,就是因為能唱這樣的作品,有接近這兩位天后的表現,就意味著一位歌手接近了流行音樂技術和藝術上的巔峰。
其他還有一些情況,這里就不一一詳述了。回到前文提到的周杰倫的歌和他的演唱技術及歌曲處理,能達到Whitney Houston或Celine Dion作品的層次嗎?純以演唱技術和歌曲處理而論,比鄧麗君或蔡琴都是明顯不及的,而這兩位華語樂壇的名家現在都很少被人在正式歌唱比賽中模仿了,那么模仿周杰倫的唱法和他對歌曲的處理又有何意義呢?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唱周杰倫的歌是完全沒問題的,但唱法和處理沒必要模仿周杰倫,尤其是不要模仿周杰倫的咬字,這絕對不是什么優點。如果你覺得模仿周杰倫唱歌本身就是一件很潮、很有品的事情,只能證明你的音樂審美出了問題,層次不夠。不是任何歌手都不能模仿,身為男歌手,如果你能模仿帕瓦羅蒂惟妙惟肖,唱出來的詠嘆調水準幾乎差不多,那么你可以在紐約大都會歌劇院、米蘭斯卡拉歌劇院、倫敦科文特花園皇家歌劇院找到位置。這里面的差別相信各位讀者已經意會了。
《中國好聲音》的學員還是挺不錯的,比其他音樂選秀的選手基礎素質高,即便是周杰倫的粉絲模仿周杰倫的唱法和對歌曲的處理,也做了一定幅度的改動。但我要說的是,最好完全不模仿,周杰倫的強項是創作,而不是他的演唱技術和對歌曲的處理,他的演唱風格也不該是現在最潮流的東西,十五年前是。
接下來逐一點評第三期登臺的學員 ——
趙家豪勝在演唱的氣質
趙家豪是上一期出現的選手,加入李健戰隊后,被廖野天挑戰。第二期節目截到這里,留了個懸念,本期播出。趙家豪這次唱《Man in the mirror》,坦白講,唱得不如上次的《慢慢喜歡你》,英文咬字也非其長處。但這個學員唱起歌來,你會覺得視覺和聽覺是舒服的,他唱得不復雜,就是選了一首他比較適合的歌,安安靜靜、認認真真地唱完。即便你對這首歌沒有太深的感觸,但你不太會覺得他唱歌討嫌,表明他對歌曲的處理和整個表演有適當的分寸感。
廖野天則唱了《Lydia》。這首歌是KTV點歌的熱門曲目,廖野天唱得很普通。不過一個男生唱這歌能完成得這么穩定,需要的唱功遠比聽起來多。但也就是這樣了。這次PK沒有成功,輸在選歌,也輸在歌手給人的整體感覺。這聽上去很現實,趙家豪是有“顏值”的,廖野天是長相普通的男孩,《好聲音》固然不是比臉的選秀,但在演唱的表現差不多、趙家豪還略勝幾分時,給人感覺舒服、氣質不錯、顏值較高的趙家豪獲勝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假如廖野天選了一首難度很高又適合自己的歌,表現得很棒,讓人一聽就勝過趙家豪,那么比賽的結果或許就不同了。
張神兒選擇了張惠妹原唱的《母系社會》作為參賽曲目。這是一首比較有深度的歌曲,演唱難度也很大。張惠妹是華語樂壇女歌手技術的巔峰代表,這首歌與她以前唱的《我最親愛的》是截然不同的風格和人生觀,在中文歌的曲庫里,具有一定的先鋒性。張神兒用這首歌來參賽,是非常標準的競賽選曲路數,可以充分展示個人演唱能力,又不失品位。她在表演時,沒有突破張惠妹的框架,只有一點微調,完成度頗高。她完全是靠硬實力贏下了這場比賽。這與在歐美選秀中,有選手高完成度地唱了一首Whitney Houston的歌而晉級是一個意思,前文我們也講到過其中的道理。
吳奇的演唱技術全面穩定
吳奇是《好聲音》三期以來的男選手中技術最全面的一位,而且對歌曲的處理很有章法,這不僅需要悟性,也需要經驗。只有不斷地打造和磨練,歌手才能有這樣的成熟度。唱歌如作文章,怎么起、怎么承、怎么轉、怎么合,布局謀篇是非常關鍵的。有些選手很想唱出自己的風格,把歌曲一通改,改得面目全非,章法皆無,讓聽者摸不著頭腦。吳奇唱了一首《體面》,還有PK的《不愛》,從容不迫,有張有馳,有力有節,對聲音的控制自如,對歌曲的詮釋適度。也許有些聽個熱鬧的觀眾覺得吳奇有點“平淡無奇”?看似平淡、不玩噱頭,好好唱歌,其實這才見功力。你如果被一些噱頭吸引了眼球,覺得好好完成一首歌不夠吸引人,那么更適合去看雜耍,而不是聽音樂。那些帶噱頭的浮躁表演,真給你去聽,你也只能聽這一遍,再讓你聽第二遍或放在手機里反復聽,你的耳朵肯定受不了的。
與吳奇PK的劉嘉慧是音色比較有特色的女選手。她唱了《時間軸》、《擁有》和《我們的總和》。表現最好的是第二首《擁有》,展示了她中音區的渾厚和共鳴,氣息也不錯。尾音是她給自己加的特色(在第二首歌里,一些尾音她就普通唱了,沒抖),與她擁有相似音色和尾音的王韻壹也曾經參加過《中國好聲音》,而且技術上比劉嘉慧更完善。王韻壹的招牌是爵士風,而劉嘉慧在《時間軸》和《我們的總和》兩首歌里,也有意加了爵士元素,把尾音的抖動夸張化了,以突出某種沉郁濃烈又淡然回味的情調。我并不欣賞這樣的改編,它把這兩首旋律線條清晰的歌曲改得冗長無聊,只為刻意增加一點點“品位”,其實歌詞講得還是那點事,表達的深度不曾增加,頂多增加了一些“不明覺厲”、“這么一改好高級,哦雖然我還是聽不太出來,覺得歌不大順了,但決不能講出來,免得人家說我沒品位,聽不懂爵士,所以還是夸夸吧”的觸覺。意思不大,反而暴露了劉嘉慧技術上的一些缺陷,尤其是高音和長音發力時太緊繃。總體而言,劉嘉慧還是很不錯的,但作為一個弱化版的王韻壹,她未來的音樂之路不太好找方向。連王韻壹本人都處在一個半紅不黑的尷尬境況呢。
清華博士宿涵強在說唱
宿涵是來自清華的博士,曾是少年班的一員,名符其實的學霸。他唱了《止戰之殤》和《雨下一整晚》(含《半島鐵盒》),不愧為周杰倫的迷弟。估計他將來也不會吃音樂這碗飯,所以也不必太嚴格地以專業音樂人的標準去要求。迷周杰倫是他的興趣愛好,全都選周杰倫的歌是他的興趣愛好。他“唱”的技術一般,放在普通人里是很棒的,但與專業選手比,控制力不足,屬于自然而成的原始技術。不過“說”的部分是比較好的,與一些專業的說唱歌手也有得一比,《新說唱》里的選手和導師未必全能說得過他。對了,那段最精彩的英文說唱不是周杰倫的歌。
陳佳杏唱了《聽媽媽的話》,王乃迎唱了《不愛我就拉倒》,evis唱了《愛在西元前》,金色炸蛋組合唱了b-box版的《周杰倫的很多很多首歌》,連同宿涵的兩首歌,全部都是周杰倫的歌,無一稱得上表現出色。出現的問題各有不同:陳佳杏唱得乏味,既沒有技術,也缺乏深度;王乃迎唱得浮躁尷尬;evis毫無技術含量;金色炸蛋組合熱鬧有余,形式豐富,內容空洞,這就是一首粉絲唱給偶像的致敬歌,沒有藝術價值。可能在比賽時,這些選手是在不同場次表演的,最后被剪輯到一起。否則,如果放在一場聽下來,對耳朵和精神是一種煎熬。另外,選這些歌有沒有討好導師走捷徑的心思,也要打個問號。這些翻唱版本沒有一個會火,比賽結束了,這個翻唱也就被揭過去了,不值得再看第二遍。
鄭偉杰用英文歌的方式唱《催眠》
最后說一下鄭偉杰翻唱王菲的《催眠》。這是一個標準的用外國人咬中文字和唱英文歌的發聲技巧雜糅起來的演唱版本。類似的思路有方大同的《紅豆》,不過方大同的咬字沒那么“外賓”。王力宏以前的中文咬字就是這么讓人出戲,不過比鄭偉杰還是好很多,可見鄭偉杰的咬字有多么不搭中文歌。其實不要勉強自己,唱英文歌也好。Jessie J在《歌手2018》全部唱英文歌,照樣深受觀眾的喜愛,還拿了冠軍。不要糾結于語言,勉強是沒有幸福的。拋開咬字問題,就說他把旋律改得很“洋氣”,各種轉音,輕重、共鳴和音色也很“歐美風”,似乎很高級,但比起原版,是改好了還是改爛了?《催眠》這首歌原版的旋律和編曲一點都不土,也不過時,沒必要改得這么花里胡哨,把原本旋律的遞進邏輯和走向改得支離破碎,尤其是“忽然天亮”之后的那一段,本來是全曲旋律的一個精彩之處,被改了之后,頓時失色。鄭偉杰缺乏一個“中文歌審美”之心,體內只有一顆“billboard審美”之心,所以,還是那句話,下次就干脆唱英文歌好了,用英文歌的方式唱英文歌,而不要用英文歌的方式唱中文歌,那會顯得很滑稽,很幽默。聽過花鼓戲版的《Rolling in the deep》嗎?就是這種感覺。
那么即使在歐美流行樂壇也必然有一席之地,哪怕你是個亦步亦趨的跟隨者。曾經的菲律賓天才少女Charice Pempengco就是以學習這兩位的技術而成名的,然后就上了《GLEE》、奧普拉脫口秀,在Celine Dion的演唱會與偶像合唱,并跟隨David Foster在美國巡回表演,還發了專輯。(注:她的起步很好,后來事業發展的不順利是另有原因)Jessie J在《歌手2018》的表演中,也唱了Whitney Houston和Celine Dion的成名作,歌曲處理和發聲技術多有效仿之處,當然也加了自己的變化,贏得高度評價,就是因為能唱這樣的作品,有接近這兩位天后的表現,就意味著一位歌手接近了流行音樂技術和藝術上的巔峰。
其他還有一些情況,這里就不一一詳述了。回到前文提到的周杰倫的歌和他的演唱技術及歌曲處理,能達到Whitney Houston或Celine Dion作品的層次嗎?純以演唱技術和歌曲處理而論,比鄧麗君或蔡琴都是明顯不及的,而這兩位華語樂壇的名家現在都很少被人在正式歌唱比賽中模仿了,那么模仿周杰倫的唱法和他對歌曲的處理又有何意義呢?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唱周杰倫的歌是完全沒問題的,但唱法和處理沒必要模仿周杰倫,尤其是不要模仿周杰倫的咬字,這絕對不是什么優點。如果你覺得模仿周杰倫唱歌本身就是一件很潮、很有品的事情,只能證明你的音樂審美出了問題,層次不夠。不是任何歌手都不能模仿,身為男歌手,如果你能模仿帕瓦羅蒂惟妙惟肖,唱出來的詠嘆調水準幾乎差不多,那么你可以在紐約大都會歌劇院、米蘭斯卡拉歌劇院、倫敦科文特花園皇家歌劇院找到位置。這里面的差別相信各位讀者已經意會了。
《中國好聲音》的學員還是挺不錯的,比其他音樂選秀的選手基礎素質高,即便是周杰倫的粉絲模仿周杰倫的唱法和對歌曲的處理,也做了一定幅度的改動。但我要說的是,最好完全不模仿,周杰倫的強項是創作,而不是他的演唱技術和對歌曲的處理,他的演唱風格也不該是現在最潮流的東西,十五年前是。
接下來逐一點評第三期登臺的學員 ——
趙家豪勝在演唱的氣質
趙家豪是上一期出現的選手,加入李健戰隊后,被廖野天挑戰。第二期節目截到這里,留了個懸念,本期播出。趙家豪這次唱《Man in the mirror》,坦白講,唱得不如上次的《慢慢喜歡你》,英文咬字也非其長處。但這個學員唱起歌來,你會覺得視覺和聽覺是舒服的,他唱得不復雜,就是選了一首他比較適合的歌,安安靜靜、認認真真地唱完。即便你對這首歌沒有太深的感觸,但你不太會覺得他唱歌討嫌,表明他對歌曲的處理和整個表演有適當的分寸感。
廖野天則唱了《Lydia》。這首歌是KTV點歌的熱門曲目,廖野天唱得很普通。不過一個男生唱這歌能完成得這么穩定,需要的唱功遠比聽起來多。但也就是這樣了。這次PK沒有成功,輸在選歌,也輸在歌手給人的整體感覺。這聽上去很現實,趙家豪是有“顏值”的,廖野天是長相普通的男孩,《好聲音》固然不是比臉的選秀,但在演唱的表現差不多、趙家豪還略勝幾分時,給人感覺舒服、氣質不錯、顏值較高的趙家豪獲勝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假如廖野天選了一首難度很高又適合自己的歌,表現得很棒,讓人一聽就勝過趙家豪,那么比賽的結果或許就不同了。
張神兒選擇了張惠妹原唱的《母系社會》作為參賽曲目。這是一首比較有深度的歌曲,演唱難度也很大。張惠妹是華語樂壇女歌手技術的巔峰代表,這首歌與她以前唱的《我最親愛的》是截然不同的風格和人生觀,在中文歌的曲庫里,具有一定的先鋒性。張神兒用這首歌來參賽,是非常標準的競賽選曲路數,可以充分展示個人演唱能力,又不失品位。她在表演時,沒有突破張惠妹的框架,只有一點微調,完成度頗高。她完全是靠硬實力贏下了這場比賽。這與在歐美選秀中,有選手高完成度地唱了一首Whitney Houston的歌而晉級是一個意思,前文我們也講到過其中的道理。
吳奇的演唱技術全面穩定
吳奇是《好聲音》三期以來的男選手中技術最全面的一位,而且對歌曲的處理很有章法,這不僅需要悟性,也需要經驗。只有不斷地打造和磨練,歌手才能有這樣的成熟度。唱歌如作文章,怎么起、怎么承、怎么轉、怎么合,布局謀篇是非常關鍵的。有些選手很想唱出自己的風格,把歌曲一通改,改得面目全非,章法皆無,讓聽者摸不著頭腦。吳奇唱了一首《體面》,還有PK的《不愛》,從容不迫,有張有馳,有力有節,對聲音的控制自如,對歌曲的詮釋適度。也許有些聽個熱鬧的觀眾覺得吳奇有點“平淡無奇”?看似平淡、不玩噱頭,好好唱歌,其實這才見功力。你如果被一些噱頭吸引了眼球,覺得好好完成一首歌不夠吸引人,那么更適合去看雜耍,而不是聽音樂。那些帶噱頭的浮躁表演,真給你去聽,你也只能聽這一遍,再讓你聽第二遍或放在手機里反復聽,你的耳朵肯定受不了的。
與吳奇PK的劉嘉慧是音色比較有特色的女選手。她唱了《時間軸》、《擁有》和《我們的總和》。表現最好的是第二首《擁有》,展示了她中音區的渾厚和共鳴,氣息也不錯。尾音是她給自己加的特色(在第二首歌里,一些尾音她就普通唱了,沒抖),與她擁有相似音色和尾音的王韻壹也曾經參加過《中國好聲音》,而且技術上比劉嘉慧更完善。王韻壹的招牌是爵士風,而劉嘉慧在《時間軸》和《我們的總和》兩首歌里,也有意加了爵士元素,把尾音的抖動夸張化了,以突出某種沉郁濃烈又淡然回味的情調。我并不欣賞這樣的改編,它把這兩首旋律線條清晰的歌曲改得冗長無聊,只為刻意增加一點點“品位”,其實歌詞講得還是那點事,表達的深度不曾增加,頂多增加了一些“不明覺厲”、“這么一改好高級,哦雖然我還是聽不太出來,覺得歌不大順了,但決不能講出來,免得人家說我沒品位,聽不懂爵士,所以還是夸夸吧”的觸覺。意思不大,反而暴露了劉嘉慧技術上的一些缺陷,尤其是高音和長音發力時太緊繃。總體而言,劉嘉慧還是很不錯的,但作為一個弱化版的王韻壹,她未來的音樂之路不太好找方向。連王韻壹本人都處在一個半紅不黑的尷尬境況呢。
清華博士宿涵強在說唱
宿涵是來自清華的博士,曾是少年班的一員,名符其實的學霸。他唱了《止戰之殤》和《雨下一整晚》(含《半島鐵盒》),不愧為周杰倫的迷弟。估計他將來也不會吃音樂這碗飯,所以也不必太嚴格地以專業音樂人的標準去要求。迷周杰倫是他的興趣愛好,全都選周杰倫的歌是他的興趣愛好。他“唱”的技術一般,放在普通人里是很棒的,但與專業選手比,控制力不足,屬于自然而成的原始技術。不過“說”的部分是比較好的,與一些專業的說唱歌手也有得一比,《新說唱》里的選手和導師未必全能說得過他。對了,那段最精彩的英文說唱不是周杰倫的歌。
陳佳杏唱了《聽媽媽的話》,王乃迎唱了《不愛我就拉倒》,evis唱了《愛在西元前》,金色炸蛋組合唱了b-box版的《周杰倫的很多很多首歌》,連同宿涵的兩首歌,全部都是周杰倫的歌,無一稱得上表現出色。出現的問題各有不同:陳佳杏唱得乏味,既沒有技術,也缺乏深度;王乃迎唱得浮躁尷尬;evis毫無技術含量;金色炸蛋組合熱鬧有余,形式豐富,內容空洞,這就是一首粉絲唱給偶像的致敬歌,沒有藝術價值。可能在比賽時,這些選手是在不同場次表演的,最后被剪輯到一起。否則,如果放在一場聽下來,對耳朵和精神是一種煎熬。另外,選這些歌有沒有討好導師走捷徑的心思,也要打個問號。這些翻唱版本沒有一個會火,比賽結束了,這個翻唱也就被揭過去了,不值得再看第二遍。
鄭偉杰用英文歌的方式唱《催眠》
最后說一下鄭偉杰翻唱王菲的《催眠》。這是一個標準的用外國人咬中文字和唱英文歌的發聲技巧雜糅起來的演唱版本。類似的思路有方大同的《紅豆》,不過方大同的咬字沒那么“外賓”。王力宏以前的中文咬字就是這么讓人出戲,不過比鄭偉杰還是好很多,可見鄭偉杰的咬字有多么不搭中文歌。其實不要勉強自己,唱英文歌也好。Jessie J在《歌手2018》全部唱英文歌,照樣深受觀眾的喜愛,還拿了冠軍。不要糾結于語言,勉強是沒有幸福的。拋開咬字問題,就說他把旋律改得很“洋氣”,各種轉音,輕重、共鳴和音色也很“歐美風”,似乎很高級,但比起原版,是改好了還是改爛了?《催眠》這首歌原版的旋律和編曲一點都不土,也不過時,沒必要改得這么花里胡哨,把原本旋律的遞進邏輯和走向改得支離破碎,尤其是“忽然天亮”之后的那一段,本來是全曲旋律的一個精彩之處,被改了之后,頓時失色。鄭偉杰缺乏一個“中文歌審美”之心,體內只有一顆“billboard審美”之心,所以,還是那句話,下次就干脆唱英文歌好了,用英文歌的方式唱英文歌,而不要用英文歌的方式唱中文歌,那會顯得很滑稽,很幽默。聽過花鼓戲版的《Rolling in the deep》嗎?就是這種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