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曾有媒體報道, 高云翔“性”侵案女受害方愿意和解并撤銷訴訟, 條件就是用高于先支付1000萬澳元, 約合人民幣5000萬, 也會有, 看上去是很高, 但是對于當事人雙方來說, 其實都只是一個小數目, 如果就這么簡單, 就可以和解, 對于高云翔可謂是一件好事。
然而事情的真相并沒有那么簡單, 當初, 高云翔第一次被捕時, 他的律師團曾表示高云翔是中國大牌明星, 地位相當于好萊塢的“金剛狼”, 要求保釋, 但被法院拒絕了, 這與受害女方的背后動作是分不開的。
而就在這兩天, 女受害人老公的背景也被報道出來,